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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与分拆:基金持续营销的有效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 08:52 经济日报

  贾伟

  前一时期,开放式基金纷纷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大比例分红措施。同时,部分开放式基金还推出了基金份额分拆。如果说基金份额分拆与大比例分红都是有效的持续性销售手段,那么基金分拆与大比例分红又有何不同呢?

  基金分红,就是基金实现投资净收益后将其分配给基金持有人。基金净收益是指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基金分红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

  按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基金分拆,就像

股票投资中的送股,将一份净值较高的基金分拆成净值较低的基金(如1元面值),同时基金份额相应增加,总资产规模不变,投资者在基金分拆后可以按照较低净值的价格继续申购和赎回基金。

  基金分拆作为基金持续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其优势在于对申购者而言,可以让其以较低价格买到绩优老基金,这就好像拆股一样,把一份净值较高的基金分拆为若干份净值较低的基金。比如说,某基金目前的净值为2元钱,基金公司可以将其分拆为2份净值为1元的基金,分拆前后,两只基金的运作方式一样,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业内人士认为,与大比例分红相比,基金分拆可以将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地调整为1.00元。这种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来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办法,不会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未实现利得、实收基金等会计科目及其比例关系,对投资者的权益几乎无实质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只有已实现收益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而采用大比例分红的方法,在已实现收益数额较小,而未实现利得数额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分配已实现收益来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效果并不理想。如果为达到大比例分红的目的,有可能强行地将未实现利得短期内变现为已实现收益,会潜在地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使得投资者可能丧失投资机会。

  据了解,目前基金分拆可采取人性化处理,如采用预约申购机制以及在分拆当日申购赎回价格等方式。所谓预约申购,即设置预约申购期,投资者可以在分拆日以前进行预约申购。预约申购期间的申购申请与分拆当日的申购申请都将以1.00元确认基金份额,另外在预约申购期间,正常开放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这种机制的安排使得基金的持续营销更接近一只新基金的发行。

  在基金分拆当日,赎回价格为分拆前份额净值;申购价格为1.00元。业内人士介绍说,这种安排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赎回投资者的损失。比如原持有人持有100份该基金,如果并不知道分拆安排,投资人判断市场大跌,因此选择在分拆当日全部赎回,如果没有这种安排,在投资者赎回100份后,还会有分拆出来的基金份额留在该基金账户上,一旦市场第二天出现大跌,将受到很大损失。

  业内人士认为,分红式分拆是目前基金公司进行持续营销的常用手段之一,基金通过高比例分红,使面值高的基金净值回归到1元附近。这样做类似于基金分拆的效果,但实质上,分拆只是份额分拆到面值,对应的基金投资组合无需抛股套现,而分红式分拆则需要抛股套现,以准备需要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取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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