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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着力构建基金销售制度框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8: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对外征求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即将出台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近日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围绕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和可操作的技术标准。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8日至18日。业内人士认为,《指引》的出台将能正确引导和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运营,从多个角度帮助解决当前阻碍基金销售发展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是指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和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具体包括前台业务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以及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指引》明确要求,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应当遵循安全性、实用性、系统化的原则:应具备基金销售业务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监控核对机制,保障基金投资人的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具备基金销售费率的监控机制,防止基金销售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基金投资人适用性原则在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运用;具备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投诉机制。 同时,《指引》还明确,证监会有权通过其基金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对基金交易和资金安全及其他销售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基金销售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指引》的起草也是证监会基金部基金销售监管处成立以来主要推动的一项工作。除了该《指引》外,据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也将很快问世,这两个规则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建立及其架构设计将共同构成具体的指导规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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