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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证监会规范基金销售信息管理 保障资金流动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4:32 第一财经日报

  刘瑛 吴慧

  昨日,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技术指引》)。

  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一直非常重视。不久前,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将原属基金部监管三处的基金销售监管职责划拨到一个新成立的监管处。《技术指引》是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在此之后,公布的首个以监管基金销售为主要内容的法规。

  在此之前,和基金销售相关的法规主要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这两条法律法规分别自2004年6月1日和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技术指引》也是根据这两条法律法规制定而成。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在证监会网站上称,《技术指引》是为了正确引导和规范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运营,从多个角度帮助解决当前阻碍基金销售发展的主要问题。其中提供了一系列具体和可操作的技术标准。

  今年以来,随着井喷式的牛市行情,基金发行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牛市。百亿基金层出不穷,昨日嘉实基金更是将此前广发基金首发180亿份的规模翻升至400亿份。在基金发行牛市中,个别基金公司的心态也开始膨胀,一些互相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再次浮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是指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和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具体包括前台业务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以及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技术指引》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应当遵循安全性、实用性、系统化的原则,至少满足:具备基金销售业务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监控核对机制,保障基金投资人的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具备基金销售费率的监控机制,防止基金销售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要求。

  《技术指引》还要求基金销售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应当为中国证监会的基金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提供信息,其中包括:每日基金销售汇总包括份额、金额;每周基金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的风险级别超出该基金投资人风险收益特征级别的次数、金额和账户户数的汇总情况;每周本机构和分支机构基金投资人赎回基金作业过程中进行基金赎回账户变更的明细数据等。

  证监会还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06年12月8日至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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