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融通新蓝筹基金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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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 05: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为保护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华侨城”2006年10月25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发行权证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06年11月20日起暂停该基金的申购和转入业务。 根据“华侨城”2006年11月17日发布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公告》,认股权证到帐日为2006年11月22日。鉴于该权证到账后该基金份额净值的较大影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有关基金信息。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7日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从2006年11月29日起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9(部分代销机构的后端收费基金代码为161659)。 2、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2006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进行查询。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日常申购安排 1、申购开放日 本基金自2006年11月29日起办理日常的申购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 3、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率: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二、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及其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1、直销机构 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48088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0755-26948040、26948044 北京分公司:010-88091528转161 上海分公司:021-58402858转201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95588 (2)招商银行:95555 (3)上海银行:021-962888 (4)国泰君安:400-8888-666 (5)海通证券:400-8888-001、021-962503 (6)东方证券:021-962506 (7)兴业证券:021-68419974 (8)申银万国:021-962505 (9)国盛证券:0791-6289771 (10)华泰证券:4008-888-168或025-84579897 (11)东吴证券:0512-96288 (12)南京证券:025-83367888-4101 (13)国联证券:0510-2588168 (14)信泰证券:025-84784782 (15)华安证券:0551-5161666 (16)联合证券:400-8888-555;0755-25125666 (17)广发证券:020-87555888 (18)国信证券:800-810-8868 (19)长城证券:0755-82288968 (20)平安证券:95511、0755-82440136 (21)金元证券:0755-83025666 (22)招商证券:0755-26951111 (23)银河证券:010-66568613,66568587 (24)宏源证券:010-62267799-6789 (25)东北证券:0431-96688-0;0431-5096733 (26)国都证券:800-810-8809 (27)中信建投证券:400-8888-108 (28)华龙证券:0931-4890619 (29)新时代证券:010-82529778 (30)山西证券:0351-8686703 (31)恒泰证券:0471-4961259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申购等日常交易业务。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11月2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