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财税扶持政策实施意见支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6:24 财政部网站

  2006年11月10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更好地支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发展,促进我国石油替代,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今后,国家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予以扶持: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国家对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原料基地补助。国家鼓励开发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原料基地,开发原料基地要与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相结合,并对龙头企业给予适当支持。三是示范补助。国家鼓励纤维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产业化示范。四是税收优惠。

  组织实施财税扶持政策,将坚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建立粮食影响因素评价制度,严格计划控制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生物

能源;紧密结合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健康稳步发展,防止一哄而起;坚持产业发展与财政支持相结合,鼓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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