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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 10:31 第一财经日报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在国家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对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健全和完善。 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办法》对于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办法》明确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办法》对基金预决算、基金筹集和支付、基金结余、银行开户管理、基金监督与检查等,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5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小城镇保险基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均被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会议强调,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是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于社保基金运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构筑起社保基金运行的安全网。 会议还指出,包括社保基金在内的社会公共性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从制度上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从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出发,切实加强对各类社保基金的监管。 会议还强调,必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完善管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要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要坚持严格监督,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透明运行,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增强透明度,以透明运行促有效监督、保安全运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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