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考量基金流动性 流通受限应有折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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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丽华 从喧嚣到平静,定向增发经过短时间的集中检验,渐渐走向了规范和理性。此时,作为定向增发的重要买方之一,基金的流动性却遭遇考验。 日前证监会要求各基金公司上报投资定向增发股票的相关数据,市场有些惶然。因为
此次摸底,是否有进一步加压的意思?对此,相关人士指出,监管部门此举意在提醒各方要关注潜在的风险,至于对基金参与定向增发限定最高比例,则是市场莫须有的猜测。 理由很清晰。首先,作为一种新的再融资手段,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注入优质资产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监管部门大力鼓励的。基金作为定向增发最重要的买方,限制其参与无疑会影响这一政策取向。其次,行业监管理念强调市场主体通过程序公正控制风险、分清责任,显然,轻易限定基金对某个具体领域的投资比例,有违已行之有效的市场化的改革路径。第三,目前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经验数据还并不充分,参与程度有多深多广,是否到了风险的预警点等,都还有待观察。 可见,当前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的症结在于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问题,而这主要通过基金内部的风控来解决,重在内“疏”而非外“堵”。此前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专门发文,从公司风控部门、管理层、董事会、托管人等层面明确了投资决策程序,由于各主体被赋予了相应的责任,被市场评价为程序严谨、有的放矢的举措。 业界认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显然不是基金的价值投资取向,历史上也出现过3只基金一年之内的赎回率超过85%的情况。但只要是严格经过内部的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程序,经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后,就没有理由限制。事实上,这也正是监管的目标,即程序公正。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基金热烈追捧定向增发,看上的是上市公司诱人的溢价空间。但其中一个问题不容忽视,即目前参与定向增发的股票按市价估值并不一定合理,流通受限的证券在估值时显然应该有所折扣。日前监管部门也指出,这是需要改善的一个环节。但目前由于经验数据的缺乏,以及市场处于牛市状态,怎样的折扣才是公允的,还需要观察,在行业内达成共识后再加以校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