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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 11:48 华夏基金
根据《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6]76号文同意,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10月1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6年9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场外申购、赎回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场内申购、赎回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 (五)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有关代码和简称 1、场内用于原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业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本基金赎回等相关业务代码和简称: (1)基金代码:519028、简称:华夏稳增 (2)转托管代码:522028、简称:华夏WZZT (3)选择分红方式代码:523028、简称:华夏WZFH 2、场内用于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代码和简称: (1)基金代码:519029、简称:华夏稳增 (2)转托管代码:522029、简称:华夏WZZT (3)选择分红方式代码:523029、简称:华夏WZFH 3、场外用于原兴业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本基金赎回等相关业务代码和简称: 基金代码:519028、简称:华夏稳增 4、场外用于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代码和简称: 基金代码:519029、简称:华夏稳增 (六)由原兴业基金份额变更登记而形成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19028”,投资者只可提交赎回申请,不可提交申购申请;通过集中申购、日常申购取得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19029”,投资者可提交申购、赎回申请。 (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002-3003室(200120) 电话:(021)58772855/77/99 传真:(021)58772008 7、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8室(518026)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二)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中国农业银行www.abchina.com95599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www.cmbchina.com95555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stock.com.cn800-820-1868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tja.com021-962588、400-8888-666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sw2000.com.cn021-962505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f.com.cn020-87555888-875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ecitic.com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sc108.com400-8888-108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ebscn.com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newone.com.cn400-8888-111、0755-26951111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lhzq.com400-8888-555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htsec.com021-962503 1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uosen.com.cn800-810-8868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xyzq.com.cn021-68419974 1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cz318.com.cn4008-888-999、027-65799999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htsc.com.cn400-8888-168、025-84579897 17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hx168.com.cn4008-888-818 18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nesc.cn0431-96688-99、0431-5096733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zxwt.com.cn0532-5022026 20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thope.com025-84784765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www.qlzq.com.cn0531-82084184 2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uodu.com800-810-8809 23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bigsun.com.cn0571-96598 24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jyzq.cn0755-83025695 2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cnew.com0371-967218、0371-65585256 26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njzq.com.cn025-83364032 27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i618.com.cn0351-8686868 28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dwjq.com.cn0512-96288 29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fayhoo.com023-63786187、63786240 3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csco.com.cn0755-83199511 3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pa18.com95511 3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hzq.com.cn全国:4008888100 广西:96100 3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xcsc.com021-68865020 3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bocichina.com.cn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35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lsc.com.cn0510-2588168 (三)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可通过具有“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包括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四)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一)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二)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三)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一)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以后,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1.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0.8%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每笔500元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二)赎回费用 1、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8”的基金份额,如在2006年11月14日之前赎回的,赎回费按3%收取,并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8”的基金份额,如在2006年11月14日或之后赎回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赎回费率 3个月以内 1.5% 满3个月不满1年0.5% 满1年不满2年0.2% 满2年以后0 *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有不满3个月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3个月以上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9”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赎回费率 1年以内0.5% 满1年不满2年0.2% 满2年以后0 *对于集中申购所得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赎回确认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已从2006年9月8日起,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深交所披露系统、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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