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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0月09日基金动态及点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 11:19 新浪财经
方信 长假归来,基金信息就比较多,其中有多则基金重要信息,比如一家基金提高了收益增长线数值,还有一些关于基金投资的信息也非常值得关注。长假过后即有几家基金宣布分红,相关投资人应与关注。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10月8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60元,加上在2006年4月11日到2006年10月8日期间两次共计0.06元的分红,2006年10月8日复权基金份额净值为1.320元,比2006年4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075元增长22.79%。根据《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006年10月9日起本基金的收益增长线数值开始再次提升,从0.937元逐日提升到2007年4月6日的1.065元(复权后为1.125元),提升幅度为2006年4月11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6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以及《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阳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588)首次公开发行A股申购。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主承销商于2006年9月22日公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情况及定价结果公告》、2006年9月29日公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披露各基金具体中签数量表。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此次发行分销商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各基金的获配数量进行披露。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任职 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张晓东先生担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张晓东先生,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国际金融工程师协会会员。曾担任中国兴南集团公司基金经理,美国Amber Mountain Capital Management, LLC金融分析师, 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 2006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10月9日对自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0月8日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10月9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10月8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鹏华货币市场A类、B类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10月9日(本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9月4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合同生效。按照《信诚四季红混合型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个季度进行分红结算,并在符合分红条件时进行分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进行基金分红。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部复核并确认,截止2006年9月29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706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57,049,366.78元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分配原则为:“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根据上述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3元。 基金文件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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