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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13:02 工银瑞信
根据《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9月15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代码:48300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6月13日《上海证券报》和6月14日《证券时报》上的《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一)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988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5159100 联系人:郝炜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n 3、深圳发展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 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4、兴业银行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591)83317786 联系人:宋光远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 1030 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 ;(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本基金赎回业务安排 (一)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2年 0.25% 持有期M≥2年 全免 注:1 年指365 天 (四)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并应在调整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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