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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每日基金投资必读:8月29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13:29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基金新业务信息,一家新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最近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基金也很多,由于国内股票市场经过一轮强劲的上涨,一些谨慎投资人对当前继续投资基金存在恐高心理,而定期定额业务能够在一定成度上降低这一风险。

  重要业务信息: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根据《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10009)自2006年9 月1 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和费率安排另行公告。

  3、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需更改请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联合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东方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东莞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金通证券、国元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天和证券、广东证券、 国海证券、万联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邮政编码:510620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 881 8088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申购、赎回的时间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请申购、赎回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元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均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人申购的投资金额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二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为:

  赎回费率为: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开办景顺长城新兴成长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89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28日起生效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向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适用于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三、办理场所

  自2006年 9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光大银行如下地区的所有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客户还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电话银行渠道自行办理此业务。

  其他代销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也将适时开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渠道及电话银行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中国光大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六、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并与中国光大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光大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定期定额累计申购限额。代销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八、扣款方式

  1.按月扣款。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赎回业务。

  十、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确认成功的申购份额将于T+1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从T+2日起可进行查询。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国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应提前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当月的扣款及申购仍将进行;

  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光大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中国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上银行: www.cebbank.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开办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06年7月11日正式成立的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6年9月1日起已正式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本系列基金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本系列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影响。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06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到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已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本系列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日期

  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有关交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七、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费率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17008)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0。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代销机构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免长途费)

  基金易-招商基金电子商务平台

  交易网站: direct.cmfchina.com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 518040)

  电话: 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 0755-83196360

  华北总部

  地址: 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 100032)

  电话: 010-66211612 传真: 010-66211613

  华东总部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 200120)

  电话: 021-68889916 传真: 021-58796616

  华南总部

  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 518040)

  电话: 0755-83073151

  机构业务拓展部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通泰大厦B座620室(邮编: 100032)

  电话: 010-88087239/3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投资G栖霞(600533)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发布公告如下:   

  由我司管理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及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G栖霞(600533)的非公开定向增发,截至8月25日收盘,上述各基金持有该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的信息如下: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投资G栖霞非公开发行股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8月26日发布《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科瑞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8月28日数据。

  建信基金关于何斌先生、路彩营女士的任职公告

  经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67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71号文核准,我公司决定免去何斌先生公司督察长职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路彩营女士为公司督察长。

  附:

  1、何斌先生简历

  何斌先生,1992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学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历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2、路彩营女士简历

  路彩营女士,197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重庆特派办副特派员,宝盈基金管理公司首席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调整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经本公司第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对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如下调整:

  1、聘任张旭伟先生担任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免去肖侃宁先生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本公司已就上述任免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附:张旭伟先生简历:

  张旭伟,男,31岁,经济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高级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等职,2006年2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研究工作,任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为进一步提升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服务品质,方便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和本公司之间的交流,降低沟通成本,本公司即日起正式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333(免长途话费)。客户通过固定电话和手机均可拨打,本公司原客户服务电话021-28932999仍可继续使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有关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增加代销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基金和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的销售业务。

  从2006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网点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联 系 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投资者可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网站:www.efunds.com.cn

  基金分红信息: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1年12月18日生效,截至2006年8月24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26,138,905.73元。根据《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8月24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8月30日

  2、除息日: 2006年8月31日

  3、派现日: 2006年9月1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 2006年9月1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06年9月5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9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9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9月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6年8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8月30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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