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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政策给QFII资格松绑 拓宽长线资金来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15:54 每日经济新闻

  于春敏

  日前,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新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指出,新管理办法非常明确的体现了鼓励、吸引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导向,标志着QFII制度即将从试点转为全面推开。

  QFII资格门槛降低   

  《办法》将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的100亿美元下调到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了实收资本限制,成立时间的要求也由30年降到5年。新办法调低资格门槛,有望吸引更多机构进入我国资本市场。

  建立多券商委托制度 

  《办法》明确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当以自身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新《办法》规定每个合格投资者可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三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这就使得之前由于QFII不能直开账户、只能在沪深交易所委托一家境内券商而产生的诸如额度管理、资金汇出入、投资管理、收益核算、资金清算、风险集中等一系列问题得以化解。

  资金锁定期放宽   

  《办法》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锁定期由先前的一年降低为3个月,同时,对其余资金1年的锁定期要求维持不变。这将有助于满足长期资金对于流动性的要求,鼓励其直接申请QFII资格和额度。另外,新《办法》要求,QFII在开立实名账户的同时,应当为背后投资者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合格投资者应按要求将名义持有人账户内权益拥有人的投资情况报告给监管层,这就使得QFII幕后主力露出庐山真面目;同时,《办法》增加了对实际投资者持股比例的规定,并对持股上限作了细化。另外,《办法》加强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有利于增强QFII投资的透明、规范程度。

  QFII队伍有望壮大   

  截至目前,已经有45家国外投资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39家机构已获得投资额度,获批的投资额度总计为74.95亿美元。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相关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健全,管理层将逐步扩大QFII规模,引导QFII整体的投资方向,这将为A股市场注入新的血液,增加资金供给,也将有助价值投资理念的深入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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