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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私募基金正名路途依然漫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15: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魏曙光

  作为市场最活跃的参与方,私募基金占投资者交易资金的比重越来越大,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市场人士对私募基金的合法化抱有很大的期望,但是有迹象显示,私募基金的“正名”之路依然漫长。

  近期许多关于私募基金借道信托公司上岸的消息,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关注。华宝信托、中泰信托等信托公司发行的结构化证券类信托产品受到市场追捧,私募基金借信托实现阳光理财也成为近期各方关注的焦点。但是从市场调查的情况来看,采用这样方式的公开吸纳公众参与的行为毕竟还是少数,多数私募基金依然潜藏在水底。

  法律专家王连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和《基金法》都没有禁止私募基金的规定,这为私募基金的合法化留出了政策空间。从实际操作角度看,可能性最大的是通过国务院发布条例如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将私募基金的地位合法化。但是从各方反应的情况看,制订条例的工作并没有安排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日程,条例具体推出时间仍然没有具体确定。王连洲曾经是《证券法》、《信托法》和《基金法》3部重要法规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私募基金没有合法的身份,大量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工作室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中蕴藏着大量的法律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由于缺少合法身份,私募基金与投资者签订的契约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不少私募基金为了吸引客户,对客户有私下承诺,如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这一行为实际已成为一种变相的高息揽存,严格意义上可以归结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即使有书面合同文本,委托人、受托人的利益仍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曹凤歧主任向记者介绍了目前私募基金立法中面临的尴尬局面。曹凤歧说,私募基金的管理涉及到央行、发改委、
证监会
等多个部委,如果要制定相关规则,应该由相关的几个部委会签。但是由于在对私募基金的认识上,各个部门还存在不同的看法。运作的不规范性和风险管理体系的缺失,成为私募基金迟迟得不到承认的“硬伤”,也是各方讨论的焦点。从这个角度看,目前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的可能性还比较小。

  即便如此,多位专家对私募基金的积极作用表示了肯定。专家们表示,私募基金经过多年发展之后,也逐步得到市场各方的认同。无论是从内部管理、风险控制还是实战操作经验上,私募基金都有其独特的运作思路,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私募基金对繁荣证券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他们表示,私募基金未来肯定会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出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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