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监管有的放矢 外汇局支持科技和制造企业出海】

  9月6日,据财新消息,今年以来,房地产及文化娱乐等产业的海外投资显著下降,而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等行业对外投资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真实性审核主要考虑的还是收购主体,从资产角度看实力是否对等,并购后是否具备整合管理能力,同时兼顾财务杠杆问题。不少企业人士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外投资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但是对科技、制造等领域对外投资的支持态度仍然明确。

  8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二是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三是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四是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五是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六是有序推进服务领域境外投资。

  《意见》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二是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三是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四是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五是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意见》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二是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三是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四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五是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

  《意见》要求,要实施分类指导,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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