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7日22:54 汇通网

  汇通网1月7日讯——为了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机制的设立为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其实质就是在涨跌停板制度启用前设置的一道过渡性闸门,给市场以一定时间的冷静期,提前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熔断机制是中国所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创新成果之一。国内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货交易中都没有引入熔断机制。在金融期货创新发展之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率先推出熔断制度作为其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尚不合理,运行机制不成熟,羊群效应比较明显,从1月4日、1月7日市场情况看,指数下跌接近熔断阈值时,投资者提前卖出,形成较明显的“磁吸效应”,指数熔断机制在现有市场状况下表现出一定不适应。有必要暂停实施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加以完善。下一步,上交所、深交所及中金所将广泛征求市场各方的意见建议,在对有关方案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后,修改完善熔断机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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