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3日05:42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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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个人购汇在具体流程上有不少变化,本文特发布相关银行对个人购汇的一些疑问所做的解答,希望对大家购汇行为有所帮助。

  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操作答疑

  1.本次优化个人购汇信息申报有何背景?

  答: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国每年出境人次已达1.2 亿,个人用汇明显增多,但相应的国际收支个人购汇统计仍沿用过去较为简化的模式,这种统计现状既满足不了经济金融分析的需要,也与国际组织提出进一步细化和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根据G20 和国际协作有关原则,各国需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方面加强合作配合,需要进一步增强金融交易的透明度,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因此,要提升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质量,包括加强购汇真实性审核、细化支出分类等。

  过去,我国国际收支个人购汇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违规、欺诈、洗钱等行为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经常项目从事资本项目交易(比如海外购房和投资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行为,这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也对广大遵守个人购汇规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蚀。在优化个人购汇信息申报后,外汇管理部门可据此加强事后核查,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处置。

  此外,个人购汇及使用情况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次优化个人购汇信息申报有利于建立健全企业和居民诚信大数据平台,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现诚信社会。

  2.个人购汇政策有无变化?

  答:本次系统流程优化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便利化结汇额度(年度总额)和境内个人便利化购汇额度(年度总额)仍为每人每年等值5 万美元。同时,个人购汇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3.个人在什么情况下须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

  答:2017 年起,境内个人通过柜台渠道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购汇业务时,均须及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境内个人办理以下购汇业务时无须填写《申请书》: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纳入个人系统的购汇业务;个人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4.个人应当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个人填写《申请书》时,应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按照填表说明及时、准确、完整填写有关购汇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购汇基本信息、购汇用途等内容。《申请书》应由购汇人(代理人)本人填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

  个人通过柜台购汇的,须填写纸质版《申请书》,本人签字并签署日期。若为代办的,“本人或代理人签字”栏应填写代理人姓名。

  个人通过电子银行购汇的,须填写电子版《申请书》才能办理购汇,电子版《申请书》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个人柜台一次购买多个币种的,可仅填写一份《申请书》。

  5.境外个人购汇是否需要填写《申请书》?

  答:境外个人(包括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境外个人)无须填写《申请书》。

  6.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个人购汇业务是否需要填写《申请书》?

  答:除问题3 规定的情形外,办理占用便利化额度和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的境内个人购汇业务均须填写《申请书》。

  7.个人可以留存《申请书》吗?

  答:金融机构应审核并保留个人填写的《申请书》原件及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5 年备查。对个人提出需自留《申请书》的, 金融机构可以复印《申请书》并将复印件交给客户本人。

  8.电子银行渠道《申请书》的实现方式是否有统一要求?

  答: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做到《申请书》 所包含的要素完整地在电子银行渠道落地,具体实现方式银行可在规定的技术要求框架内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9.《申请书》购汇用途如何填写?

  答:个人根据实际用途勾选购汇用途项目,购汇用途只能选择一项,个人一次购汇存在多种用途的,应按金额从大原则勾选。 个人勾选的购汇用途对应的细项均须完整填写。

  个人购汇用途不在《申请书》明确列明的八项购汇用途之内的,勾选“其他”项,并详细说明交易对方名称、具体购汇项目、 交易所属金额/币种等。如个人购汇用于申请境外学校的,应勾选“其他”项,填写缴纳申请境外学校的申请费及金额。

  个人购汇后可暂不用汇。如购汇后用于外汇理财且无法预计最终实际用途的,可勾选“其他”项,填写外汇理财名称及金额等;如购汇后存入账户用作储蓄存款且无法预计最终实际用途的,可勾选“其他”项,填写存款金融机构的名称及金额;如购汇后用于外汇理财或存入账户但可预计最终实际用途的,个人可按预计的最终实际用途填写。

  10.填写的购汇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答:个人用汇时实际用途与原填写的《申请书》中的购汇用途不一致的,个人应主动重新填写并向用汇业务办理银行提交新的《申请书》,以确保《申请书》填写的购汇用途与实际用途一致。例如某个人在A 银行购汇后存入账户暂不用汇,且无法预计最终实际用途的,该个人在A 银行填写的《申请书》中可勾选“其他”项,填写存款金融机构的名称及金额;后续该个人在B 银行将该笔资金汇出境外用于留学时,应主动填写并向B 银行提交新的《申请书》,以确保《申请书》填写的购汇用途与实际用途一致。

  11.个人填写的购汇用途与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系统)中的购汇资金属性如何对应?

  答:《申请书》中除其他用途项外,明确列明的八项购汇用途与个人系统中的购汇资金属性对应关系如下:

《申请书》购汇用途《申请书》购汇用途

  如购汇用途填写为其他,应根据实际填写内容与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进行对应。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人民币交易与研究”】

责任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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