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早报周五(12月6日)报导称,各家银行已向中国央行(PBOC)上报了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方案,这项新业务最快下周启动。
报导称,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主体将主要是各家银行的自贸区分行,发行对象基本已明确是自贸试验区区内企业及个人、境外企业及个人,方案暂时并未涉及面向境内区外的企业和个人发行。
报导引述浦发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王新浩说,将争取大额可转让存单的首单,“我们的方案是先面向企业发,再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个人。”
而关于个人购买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条件,数位银行人士表示,尚需等待央行进一步出台细则。一银行人士称,”理论上必须是自贸区企业的雇主或者员工。”
央行周一刊发的“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近来,包括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胡晓炼和潘功胜在内多位央行高层纷纷表态称,将推进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发行与交易。《意见》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NCDS,指银行发行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流通的一定期限的银行存款凭证。商业银行为吸收资金而开出的一种收据。即具有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注明存款期限、利率,到期持有人可向银行提取本息。
今年7月19日,中国央行宣布自次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此后,存款利率何时放开就成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下一步政策看点。纵观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无论是美国、英国还是日本、韩国都曾将引入大额可转让存单作为重点。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张晓琪透露,该行计划推出多种期限的组合,一月期、三月期、一年期均在方案之中,目前尚未考虑设定大额可转让存单的起购门槛,定价可能会更多参考境外市场。
报导还援引一银行人士指出,与此前各大行正在备战的同业存单业务仅在境内的银行间市场发行不同,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面向的不仅是银行间市场,还会直接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