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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7日 16:47  Dailyfx

  中国央行周二(8月17日)称,将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获准机构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刊登在央行网站的通知称,获准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是指: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

  通知指出,"允许相关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为境外机构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一定的保值渠道,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必要配套举措,将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

  经过中国央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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