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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结算 进出渠道或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0日 02: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人民币跨境结算周年考 试点扩大渐行渐近

  本报讯 (记者刘新宇)央行近日发布《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报告建议,人民币跨境结算下一步要尽快扩大境内外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范围。报告透露,目前已完成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金融市场的初步方案。

  现状:呈现放量趋势

  央行的报告显示,今年人民币跨境结算明显呈现放量的趋势。消息称,截至5月中旬,今年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量已近500亿元,其中广东占了绝大部分比例,广州、深圳合计约300亿元,上海近100亿元。

  试点范围将扩至14省

  针对一直饱受业界诟病的试点地区和企业偏少的问题,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试点范围将向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除了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实施范围之外,也将把服务贸易、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领域纳入业务范围。

  “回流”方案初步形成

  人民币回流渠道的问题,也有望于近期解决。央行在《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已透露,已完成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金融市场的初步方案,明确建立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是人民币进一步国际化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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