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
前11月外汇监管拿下10“庄”11“窝”
CBN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获悉,1月至11月,外汇局与有关部门配合破获10起地下钱庄案,查获11个外汇非法交易窝点,涉案金额高达30多亿美元,冻结非法资金约550万美元。
“这些通过非法渠道流动的资金,既有走私贩毒的赃款黑钱,也有到我国短期投机套利的资金,甚至还有纯粹为图方便省事、节省手续费的普通公众的资金。”外汇局对CBN表示,“不法分子在经营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中,交易方式不断翻新,手法日益隐蔽。”
违法手段翻新
地下钱庄惯常操作手法是,委托人在境外把外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在境内按委托人指定账户存入相应量的人民币,境外资金就完成入境。资金出境操作手法相同,但付款方向相反。地下钱庄从资金进出中收取手续费,获取高额“利润”。
这种高额“利润”,使为外汇资金提供非法汇兑渠道的地下钱庄层出不穷。随着打击愈加严厉,地下钱庄手段不断翻新。
资料显示,去年10月查获的“徐氏地下钱庄”,其犯罪团伙组织形式具有明显的家族经营特点,核心成员基本都是家族成员或其境内外亲戚朋友,有紧密的血缘和裙带关系。“庄主”徐某负责全面调度和联系客户,徐某之子及其他亲戚按其指令存取现金及从客户处收取港元支票或送现金给客户。去年11月破获的“梁氏地下钱庄”经营手法更新颖,采取“撮合式交易”,实际交易的买卖双方往往不认识也不见面,主要通过梁某作为中介联系进行非法外汇买卖,手法隐蔽。
影响市场稳定
近年来查处的地下钱庄案与各种上游违法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外汇地下通道相当于资金跨境流动窗口,对违法犯罪活动资金具有很大吸引力。地下钱庄可协助洗钱、贪污、走私、贩毒、骗税、侵吞国有资产等犯罪活动资金逃往境外,助长各种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使上游犯罪行为的能量得以释放。
外汇局查处的案例,一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移犯罪资金。既有贪污受贿资金,如年初披露的“何家财地下钱庄案”涉及向境外转移挪用公款;也有贩毒资金,5月在广东破获的一起地下钱庄案件,即为一特大贩毒团伙提供非法资金清算;此外还有走私、偷渡、境外赌博、恐怖融资等资金。
一部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逃避法律法规监管,包括逃避关税等税收监管骗取出口退税、套取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逃避资本管制。
不少专家指出,地下钱庄一般并不产生真实的资金跨境,交易具有很强隐蔽性,使国际收支申报和银行渠道难以反映,致使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失真,直接影响对人民币汇率水平、内外部经济均衡状况等的准确判断和分析,从而影响宏观经济决策准确性。
利益驱动使热钱通过地下钱庄进入境内后,不断涌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造成这些市场的价格虚高;获利后又通过地下钱庄渠道快速撤出,由此加剧市场波动。
多种手段击破
据介绍,外汇局利用多种手段成功查获地下钱庄。
通过多个监测系统实现全口径监测和预警外汇收支,地下钱庄利用银行账户转移资金难逃监测视野。某地外汇资本金曾突然集中流入,经专项检查发现,这些集中流入的外汇资金实为一些企业为获得当地利用外资优惠政策,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转移出境后,再以外商直接投资名义汇入境内。
通过每年的外汇专项检查,深入追查一些企业或个人的外汇收支或结售汇异常情况,往往能查出与地下钱庄交易的记录。某地多家企业曾虚构交易名目,同时向境外同一公司或账户汇款,但与这些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明显不符。通过延伸检查发现,这些公司实为某地下钱庄控制的空壳公司。
地下钱庄为内部轧差外汇或人民币头寸,常常需要虚构交易背景,骗取购汇或结汇,实现资金平衡,留下许多线索。某地下钱庄为平补头寸,利用废旧物资进口报关单从某银行3个网点大量购汇付出境外。
银行按要求及时上报外汇交易异常情况,经常举报关于地下钱庄的线索。浙江一钱庄通过个人分拆方式,将外汇资金在同一银行网点办理多笔等值5万美元的结汇,经调查发现与地下钱庄有关。
还须治本之策
外汇局通过查处有力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交易行为,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果:有效防止国家税收和外汇流失,直接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积极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保证国家经济金融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净化外汇市场环境;大大降低群众损失,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制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职务犯罪等上游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地下钱庄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利益链条,要从根本上铲除其生存土壤,不能简单使用封、堵、打等手段,还须治本之策。上述外汇局人士指出,外汇局在不断完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不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从根本上遏制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