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7日开始,深圳以及省内的广州、珠海、东莞和省外的上海一同试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个月过去了,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季考”中,深圳“勉强”及格!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深圳市政府举行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推荐会上获悉的。同时,深圳市政府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会上深刻剖析了目前有关业务进展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记者余薛庆、龙锟、刘畅
成绩:
深于试点五市中夺冠
昨日下午,香港金融管理局董事长助理阮国恒告诉记者,自7月7日,国家允许深圳等城市从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来,效果显著。“金管局统计显示:7月份单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交易量就高达4000多万人民币;8月份为1800万~1900万元人民币;9月份回升到2800万人民币。刚推出就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啦!”阮国恒自信地称。据其透露,香港金管局近期已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东盟做了多场主题推广活动,近期还将到新加坡、越南进行推广。
“在国家试点的五个城市中,深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雄踞第一!”阮国恒指出,“我相信深圳还有很大的潜力没挖掘,深圳有能力做得更好!”
原因:
毗邻香港带来优势
“自跨境结算实施以来,深圳结算量占全国的54%。从结算量以及深圳从事结算业务的银行数量来说都在全国遥遥领先!”会上,分管经济的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指出,“但从质来说,深圳做得还不够,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这点来说,深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才刚刚‘及格’。”
据其介绍,深圳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毗邻香港,深圳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地紧密的经贸关系为深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了深厚的经济社会基础。
其次,香港开办人民币业务已达5年之久,香港与内地形成了安全、便捷、高效的人民币清算机制,香港企业接受人民币意愿较境外其他国家(地区)企业要高。
再次,深港人民币清算渠道较其他地区更为畅通。
进程:
加快业务推广
陈应春副市长建议在深“落户”的银行给予从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结算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其次,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让企业拿到实惠。
最后,建议深圳更多的企业家选择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几大举措 确保总量攀升
海关:
报关程序可以简化
会上,深圳海关叶金球副关长表示,海关将对从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企业简化报关程序:
1. 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2.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需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国税局:
退税有4举措需注意
“一个季度下来,深圳只有两家企业到税务部门要求退税。”深圳市国税局何进总经济师介绍,目前税务部门对企业退税有4大举措:
1. 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深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标注。
2.试点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原币币别”栏目必须填“人民币”;“原币汇率”栏目填写“100”;“美元汇率”栏目按实际汇率填写。
3.试点企业出口以人民币结算的货物申报退税后应建立台账制度,保存好相关资料,以便税务机关加强后续跟踪监管。
4.试点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所需提交资料及办理程序与以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