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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走出去的流出—回流机制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1日 01:53  21世纪经济报道

  殷剑峰(中国金融40人论坛成员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人民币走出去的最终目标是使人民币成为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活动和官方外汇储备的通用货币。从流通区域看,人民币走出去可按照“人民币准周边化,人民币正式周边化,人民币准区域化,正式区域化,准国际化,正式国际化”的战略,分阶段推进。当前的重点是促进人民币正式周边化,实现第一阶段目标。

  实现人民币走出去的最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需要结合我国国际贸易投资的现状和需求,依据对象国与我国的经贸关系、对象国接受人民币的意愿度,及与我国人民币往来的渠道便利度,合理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对象。

  一个国际化、拥有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货币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支付结算和价值储藏的功能,而要实现这两项功能则需要“两条腿”走路:建立境内货币向境外流出的机制和境外货币向境内回流的机制。流出是回流的前提,回流是流出的基础。

  人民币流出机制的建设

  综合考虑了我国的经济地位、产业结构特征和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结构,我们以为,目前人民币流出机制建设可以从货物、服务进口贸易、对外援助、企业国际化等四方面展开。

  首先,货物贸易进口渠道。当前,在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中推行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有很大困难,一是因为这些国家的货币本身就是国际储备货币,二是因为我国一直处于贸易顺差。相反,在与东亚及资源类国家进口贸易中的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空间较大。东亚地区包括东盟和韩国等经济体与我国贸易密切,对人民币的需求相对旺盛,且我国进出口商选择币种和定价能力较强,因此利用进口渠道对它们输出人民币的市场空间较大。但也要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其次,服务贸易进口渠道。自1992年首次贸易逆差以来,除个别年份(1994年)外,我国服装贸易一直是逆差。从地区分布看,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地区集中度较高,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全部服务贸易收支的近3/4。其中,服务贸易支出目的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澳门。从现实角度考虑,美、日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极小。我国应将输出人民币的重点放在香港和东盟上。香港与内地互为双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东盟国家与我国的服务贸易量逐年增长,而且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已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使用,这为直接输出人民币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三,对外援助渠道。从国际经验看,对外援助是货币国际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推行援外优惠贷款,通过银行提供本金、政府贴息的方式,扩大援外资金来源,促进对外互利合作。经过十多年发展,优惠贷款已成为我国对外援助主要方式之一,受援国以东盟和非洲国家为主。这些国家与我国经贸联系比较紧密,对人民币的认同度相当高,我国在提供援助时应尽可能使用人民币,鼓励受援国使用援助资金购买我国商品,带动出口。

  第四,企业国际化渠道。我国已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流量国之一。在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前提下,一些与我国贸易、投资往来频繁、数额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愿意接受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我国应顺势而为,加快人民币走出去进程。相应的政策配合:一是配合人民币结算试点,积极与有关国家就人民币投资开展双边或多边磋商,签署政府间投资协议。二是审批部门应放开政策限制,允许国内企业向特定国家和地区进行人民币投资,并制定资金清算、统计监测和管理的配套政策。三是考虑到开发海外资源、基础设施等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热门领域,除使用人民币资金投资外,应允许国内银行向海外开发性投资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四要鼓励和扶持国内优秀企业跨国经营,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

  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建设

  在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中,最为基础的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和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在内的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充分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首先,货物贸易出口渠道。通过出口渠道回流人民币,主要取决于贸易对象国的人民币持有规模和对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货币的政策限制。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出口的主要对象,但这些国家和地区着力维护本地区货币的国际地位,且人民币存量很少,通过这些国家回流人民币的可能性不大。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内地的重要贸易对象,人民币在香港的接受程度很高且存量规模较大。通过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制度安排,两地建立了规范的人民币的清算渠道,使香港成为境外留存人民币的重要清算地和回流源。俄罗斯和巴西是我国的重要资源进口地,可在对方接受我国进口支付人民币的情况下,将出口支付人民币作为人民币回流的渠道。目前可将以上地区和国家作为突破口,鼓励企业在出口中收取人民币,提高其他国家持有和储备的意愿。

  其次,服务贸易出口渠道。我国重要的服务贸易伙伴集中在香港地区和东盟国家。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基本集中在旅游服务、商贸服务和运输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等新兴行业也增长较快。近年来,东盟在海运、航空运输、金融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对华投资合作,已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来看,我国可以选择与东盟和香港试点,以运输、旅游、建筑服务等项目作为服务贸易项下人民币回流的主渠道,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支付清算协定,允许其用人民币向我国支付相关款项。

  第三,人民币FDI渠道。人民币FDI是指境外经济当事人用其积累的人民币资产对境内直接投资。从操作层面看,为确保人民币FDI的顺利开展,我国需进行一系列政策调整:一是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要修改现行规定,将人民币FDI列为利用外资的形式之一,明确这类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二是重点加强收支申报、账户开立、验资询证等环节的监管,确立人民币FDI的管理框架。在收支申报方面,人民币FDI可以比照人民币结算的管理办法;在账户开立方面,由于人民币FDI需要开立本币账户,要增设专用的人民币账户用于存放企业的资本金,开户行根据相关证明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为防止国内资金混入人民币FDI,在办理验资询证时要注重审查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必要时可以延伸审查;在借用外债方面,应尽快将本币负债纳入外债,以满足企业借用人民币外债的需求。由于使用人民币投资,这类企业在办理减资、清算、股权转让等业务时原则上只能收付人民币,确有外币支付需要的必须事先核准。

  第四,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渠道。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公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合格的金融机构在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该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应继续完善该项制度,充分发挥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这一途径的人民币回流引导作用。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一要扩大发行主体,使发债主体多元化。二要增加发行地点,在适当时候可考虑在境外不同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引导人民币回流。三要扩大发行品种,发行包括金融债券、基础建设债、普通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四要调节利差。由于目前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利率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境内外同种金融工具很可能存在利差,如何调节,需认真考虑。

  第五,人民币QFII渠道。QFII是一种在资本账户管制条件下引入国际资本的过渡性安排。我国的QFII制度自2003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已实施了近六年,运行情况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为实施人民币QFII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未来可以参照现有QFII制度框架,重点解决如下四个问题:一是QFII资格标准。为鼓励境外投资者开展人民币投资,人民币QFII要优先考虑境外的专门投资机构,如持有人民币储备的各国央行等,体现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二是额度管理。我国应根据人民币境外流通规模、投资者的实际需求及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合理确定人民币QFII的总量,防止大量资金集中投向A股市场,影响其它投资品的发展。三是账户管理。为方便管理,建议人民币QFII开立两个专用账户,一个资金账户,仅限于存放境外汇入或准备汇出的资金,另一个交易账户,用于日常交易结算,这样做的好处是资金进出路径清晰,便于监管部门审查资金来源和监控资金去向。四是资金锁定期。人民币QFII不涉及本外币兑换,资金进出不会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因此,没有必要规定锁定期,可以适当控制规模以减少风险。

  第六,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目前人民币现钞境外流通已初具规模,应尽快建立健全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防范人民币境外持有和流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少与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相关的违法行为。在人民币境外现钞流量较小时,建议支持海外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海外人民币业务库,以办理人民币现钞的境外投放、跨境调拨、清分等。当人民币现钞境外流通量逐渐增大时,可借鉴美联储、欧央行管理境外现钞库的经验,推广人民币现钞回流的香港模式,考虑在海外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库和渠道基础上,设立海外人民币发行代理库。央行可在境内建立统一的人民币现钞全球流通管理中心,管理境外人民币现钞的投放、回笼,并进行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的监测、统计、反假。建议海外人民币发行代理库的建立与人民币跨境和境外支付清算体系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依托。

  综上,人民币走出去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金融体系的现代化,也是彻底改革当前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必要手段。人民币走出去的成功实施将为全球经济的和谐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本文为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人民币走出去应急项目”课题组报告,由殷剑峰统稿。经编辑删节,全文见中国金融40人网站:www.cf40.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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