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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停外汇保证金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17:10 北京晚报

  80%到90%投资者处于亏损状态,形近赌博

  本报讯(记者 熊焱)银监会昨天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银行在相关管理办法发布前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通知称,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再向新增客户提供此项业务,不得再向已从事此业务客户提供新交易(客户结清仓位交易除外)。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了解,虽然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均能盈利,但目前投资者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亏损的比例很高,当前80%甚至90%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这种参与者高损失、低盈利的概率状况已近似于“赌博”。

  上世纪90年代初金融市场曾经出现一股外汇保证金交易热,但由于缺乏监管,加上参与者对这项业务一知半解,很多个人和机构损失惨重。1994年8月,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叫停了这项业务。但以2006年11月交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满金宝”保证金交易系统为标志,此项业务重新开通。2007年2月,中国银行在部分地区开通 “保证金外汇宝”,今年2月,民生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易富通”。

  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具有杠杆交易性质,其主要特征是:投资者实际投资一定数量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后,便可按一定的杠杆倍数将保证金金额进行放大,从而使实际进行的外汇交易的合同金额超出投资者实际投资的交易保证金金额。

  例如,在保证金交易杠杆比例为50倍时,假设投资者预期欧元将上涨,其实际投入1万美元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合同价值为50万美元的欧元。当欧元兑美元汇率上涨2%时,投资者将盈利1万美元,按实际投入金额计算,收益率为100%,但当欧元兑美元汇率下跌2%时,投资者将亏损1万美元,实际投入的本金将全部亏光。

  目前,境外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杠杆倍数一般为10倍左右。一位外汇投资者表示:“保证金比例太高,很多人风险意识不够,连银行人员都会出现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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