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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汇交易中的偏好和效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10:06 外汇理财周刊

  假定一个外汇期货经纪人已经对一项交易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确定了不同的概率数值。比如,他可能认为出现结果A的概率是0.3;出现结果B的概率是0.6;出现结果C的概率是0.1。那么,他又会遵循什么原则来作出成交或是不成交的决定呢?很难用一种简易的标准来作出成交与不成交的决定。我们用下面的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试将外汇经纪人放到以下四个假设情形中,看他应该如何作出决定。

  1.如果在一个赌局中,让他投掷硬币,如果硬币正面朝上,他可赢200美元;如果硬币反面朝上,他将输100美元。根据统计学定律,在任何一次投掷中,硬币正面朝上或反面朝上的概率各是0.5。那么,外汇经纪人在这种情况下压不压赌注呢?

  2.某人的财产值现金500万美元,这笔财产是她50年的积蓄。现在她面临一场赌局:如果硬币正面朝上,她可赢1000万美元;如果反面朝上,她将输去50年积存的500万美元。她应该下注吗?

  3.某人某月计划去佛罗里达度假旅游,他打算用掉该月他手上可得的所有现金。假定他有5000美元,再假设他也面临一场赌局:如果硬币正面朝上,他可赢得另外5000美元;如果硬币反面朝上,那么他就输去原先计划用于渡假旅游的5000美元。赌不赌?

  4.某人极想出国旅游一趟。她有5000美元现金,但她和全家的所有旅游花费需要8000美元。有人给她一个赢钱的机会:如果硬币正面朝上,她可赢得5000美元;反之,她就输掉原先已有的5000美元。她应该赌吗?

  在上述情况下,笔者将在第1和第4种情况下一试赌运;在第2和第3种情况下是不去冒险的。为什么呢?因为在第1种情况中,在相同的概率下,可能赢到的钱数是可能输的钱数的两倍。第2种情况中,尽管在相同的概率下,可能赢的钱数也是可能输的钱数的两倍,但与失去50年积蓄所可能产生的不快相比,得到1000万美元实在不是太大的刺激。第3和第4种情况与以上两种情况相似。笔者之所以有不同反应,主要是因为赢钱所可能产生的满足不同。

  很显然,在不确定的情形中,人们并不总是考虑平均货币收益。但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总是考虑得到最大的满足。

  在这方面,人们已提出过很多理论,也做过不少实验,还建立了不少模型来衡量具体个人的偏好和满足。其中“效用”就是一个人们常用来衡量偏好和满足的尺度。

  下期我们将涉及到有关效用的一些计算问题,因此在看本刊时最好准备好纸、笔,随着笔者的讲述一起做一些运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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