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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新版主协议不得叙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2:39 第一财经日报

  郭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昨天发布通知要求,自11月12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之间已签署最新版的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的,可以叙做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而未签署该主协议的做市商之间则不得叙做任何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交易中心表示,此举是为了保护做市商银行切身利益,降低银行间外汇市场系统性风险,同时提高签约效率。

  最新版的《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8月6日由交易中心对外发布,该主协议为双边协议,需要交易双方互相签署才能生效。根据交易中心披露的主协议备案情况,大部分做市商银行之间均已签署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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