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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利率协议昨首现成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2:14 第一财经日报
远期利率协议昨首现成交 郭茹 王春霞 刚推出不久的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业务昨天出现了首批交易。《第一财经日报》昨天获知,首批交易在中信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和摩根大通(中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之间进行。其中,中信银行和汇丰银行完成了国内首笔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交易。 分析人士表示,这标志着继人民币利率互换之后,新的利率衍生工具——远期利率协议正式登陆我国金融市场。 据了解,汇丰银行与中信银行达成的首笔远期利率协议(FRA)名义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参考利率为3月期的shibor,标的为三个月后的三个月期利率,即计息期从明年2月份到5月份。其中,汇丰银行支付浮动利率即3个月期shibor,而中信银行支付合同利率4.25%。 此外,当天汇丰银行还和摩根大通达成了一个月后的三月期远期利率协议交易,本金也为2亿元,参考利率为3月期shibor,协议利率为4.2%。 据路透社报道,包括上述两笔交易在内,当天至少有三笔交易在上述三家机构之间达成。 据中国货币网发布的公告,上述三家机构已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了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等备案材料。 分析人士表示,我国金融市场上利率风险不断加大,投资者也开始面对更多的利率波动风险,远期利率协议可以让投资者锁定从未来某一时刻开始的利率水平,从而有效地管理短期利率风险,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市场的价格发现,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提供参考。此外,随着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的开展,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功能会进一步发挥,进一步奠定shibor的基准利率地位。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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