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德国财长:新的遗产税征收方法10月初步完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17:23 世华财讯
德国财政部长史坦布律克称,德国政府将于10月就德国新的遗产税征收方法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征收遗产税的起始时间为2007年1月1日。 综合外电7月6日报道,德国财政部长史坦布律克(Peer Steinbrueck)称,德国政府将于10月就德国遗产税征收方法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目标是完善遗产税的征收并确保政府的税收不会有所流失。 史坦布律克和德国黑森州(German state of Hessen)州长科赫(Roland Koch)称,政府就制定方案的大致方向取得了一致,但具更为详细的方案内容将在秋季达成初步一致。 科赫表示,具体内容目前还不清晰。但此前关于经营10年以上的家庭式企业经营者不必缴纳遗产税的提案可能遭到否决。 史坦布律克称,政府就降低个人房产遗产税的征收达成一致。不论最终内容如何,征收遗产税的起始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该法案任何修订的影响范围也只涉及每年大约5万至6.5万宗的遗产案件。 德国联邦法院07年1月表示,目前的遗产税计算方法有失公平,因为该计算方法对包括股票在内的资产的征收比例低于对现金的征收比例。因此联邦法院要求德国政府在2008年年底前对该计算方法做出修正。 一些经济组织担心新的征收法案有可能提高对遗产税征收的比例。 德国政府已经着手开始制定新的法案,当前争论的焦点是是否执行单一的征收标准,因为若执行单一的标准,金额较小的遗产将面临征收过多的可能性。 基督教民主联盟(Christian Democrats)希望上调征收税率,但社民党(Social Democrats)反对上调。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