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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15:44 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停征或减征储蓄利息税。还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据新华社6月29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停征或减征储蓄利息税。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经表决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下午经表决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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