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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警告成员国务必实施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20:53 世华财讯

  注:本次更新出现在文章第7段至第13段

  欧盟委员会4月24日敦促各成员国政府尽快实施《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综合外电4月24日报道,欧盟委员会24日警告各成员国政府,务必要执行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否则将面临处罚。

  欧盟委员会透露,目前只有英国,爱尔兰和罗马尼亚采用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

  欧盟委员会表示,其它24个成员国将受到由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专员麦克里维(Charlie McCreevy)签字的警告信,信中将提醒各国政府如果它们不尽快制定新的法规,将面临来自欧盟委员会的处罚。

  麦克里维表示,他将敦促各成员国政府在各自同意的日期实施欧盟相关法规,而进一步的拖延将使欧盟企业和银行处在不利的竞争地位。

  《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原定于06年11月起实施,主要内容是关于投资银行,经纪公司,一些交易设施以及一些零售银行的监管,意在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并且消除欧盟内部的贸易壁垒。

  欧盟委员会预计,欧盟其它成员国预计将在09年11月1日前全部达到《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的要求。

  虽然新规则不涉及支票付款,但其将覆盖现金支付,现金取款以及

信用卡,贷记卡使用的大部分类型。

  此外,规则规定了金融机构信贷的额度,以及对其资本金的要求。

  包括金融零售商在内的新的金融服务提供也将获得更大的营业自由。

  在

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南欧国家,这条措施备受争议,因为这些国家中银行已经长时期地垄断支付服务。

  欧央行表示,该规则将通过为零售支付市场的新加入企业设定适当的,谨慎的框架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并促进竞争和创新。

  欧盟经销商和批发商联合会(Eurocommerce)也表示,该规则将为封闭的欧盟支付系统引入竞争,并迫使银行更加透明,而每一个欧盟公民和企业都将由此受益。

  (王洋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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