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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改以来的市场建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 13:57 经济观察报
2005年 ① 8月2日 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② 8月2日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由原来的30%和50%调高至50%和80%。③ 8月3日 提高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简化相关购汇手续。 ④ 8月8日 发布实施《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⑤ 8月15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⑥ 8月16日 境内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 ⑦ 9月22日 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⑧ 9月23日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 ⑨ 11月1日 扩大香港居民人民币业务,并提高个人现钞兑换上限。 ⑩ 11月24日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2006年 ① 1月3日 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引入询价交易(OTC)方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② 3月10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正式签署了国际货币产品交易合作协议。 ③ 4月14日 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售付汇等六项外汇管理政策。 ④ 4月18日 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 ⑤ 12月25日 公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⑥ 12月29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立独立清算所。 2007年 ① 1月14日 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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