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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次优抵押贷款法案应包含受让人责任条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2:23 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兰克20日称,如果发现次优抵押贷款为欺诈性,相关联邦法律应将一部分责任归于华尔街和其他市场投资者,即制定受让人责任条款。 综合外电3月20日报道,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马塞诸色州民主党议员弗兰克(Barney Frank)20日称,如果发现次优抵押贷款为欺诈性,相关联邦法律应将一部分责任归于华尔街和其他市场投资者。 消费者组织曾呼吁制定这样的受让人责任条款,这将使在二级市场购买并将贷款证券化的公司更加谨慎,警惕不严格的承销标准。 弗兰克对全美抵押贷款经纪人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ortgage Brokers)称,人们会说,如果设定受让人责任标准,人们将不会购买某些贷款。这可能是最好的执行机制,利用市场帮助加强纪律。 美国责任贷款中心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曾表示,受让人责任将允许消费者起诉利用非法条款帮助提供贷款的投资者。 次优抵押贷款问题2007年已经成为华盛顿金融服务机构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因抵押品赎回权丧失比率上升。 很多次优贷款机构或者退出次优抵押贷款业务领域,或者停止提供次优抵押贷款。 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定于3月27日就次优抵押贷款举行听证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将于22日就次优抵押贷款举行听证会。 立法者正计划起草一项法律,制定一个联邦标准,旨在避免欺诈性贷款。 弗兰克称,无论实行什么规定要求都应适用于所有贷款机构。 弗兰克还表示,他计划要求美国政府审计办公室(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就次优抵押贷款和近期抵押品赎回比率上升发表报告。 弗兰克称,物业所有权是一项很好的事物,政府应在适当时促进物业所有权。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次优抵押贷款发生危机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催促这些人成为了业主。 (刘美 编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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