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望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1:08 世华财讯

  业内人士预期,随着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金融机构范围的放宽,国内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陆续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发债,并且内资金融机构发债的步伐很可能快于外资金融机构。

  据中国证券报3月7日报道,国家外汇局日前削减了外债使用余额指标,同时宣布,将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出台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境内融资的政策措施。

  业内专家对此认为,为配合金融机构拓宽资金融通渠道,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债主体将扩容。不过,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中外资金融机构应对发债的态度迥然不同。

  外汇局将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出台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境内融资的政策措施,放开外资银行进入境内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限制,扩大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主体范围。

  对外经贸大学丁志杰教授认为,外管局此次提及的扩大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主体范围,应该涵盖符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所有中外资金融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有望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而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的国内金融机构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2005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两家国际开发机构获准在银行间市场分别发行了10亿元和11.3亿元人民币债券。但一年半时间过去了,境外金融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未出现实质性突破。在“熊猫债券”问世时,有分析认为开发机构发行熊猫债券只是试点性质,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下一步可能是允许更多的境外机构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

  一位外资投行的负责人认为,外管局的表态向市场释放出了一个积极信号,那就是“熊猫债券”的发行主体将会由政策性的多边开发机构扩展到商业性外资金融机构。随着中国国际贸易往来的不断增加,人民币将越来越多地扮演“国际货币”的角色。此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表态,很多外商投资企业由它们熟悉的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发人民币债券,帮助它们融资,比这些外企调外汇到中国来结汇更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平衡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近年来外汇储备的急剧膨胀,中国过去鼓励“多进少出”的外汇管理思路正在发生表化。管理层在控制外汇储备适度增长的同时,境内资金海外投资的限制也被相应放宽。在首批“熊猫债券”发行时,明确规定资金运用的性质为用于境内投资。有分析人士预期,不仅“熊猫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面临扩大,所募集人民币资金的使用领域也有望实现突破。对于这些金融机构来说,进入境内同业拆借市场积累一定的信用基础很可能比发债显得更为重要。

  自2005年6月起,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获准发行一般性金融债券。截至2006年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发行一般性金融债券20期,共计795亿元。

  业内人士预期,随着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外资金融机构范围的放宽,国内的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陆续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发债。并且内资金融机构发债的步伐很可能快于外资金融机构。

  众所周知,流动性泛滥已使时下的国内金融机构陷入尴尬的境地。一些大的银行现在不仅不需要钱,而且还面临着为自身的资金寻求出路的问题。由于储蓄的过快增长,许多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被严重摊薄,通过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补充资本金是目前商业银行最乐此不疲的事情。而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有发债的渴望,但自身的规模和信用水平使得发债融资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民生银行国际业务部的一位资深人士表示,如果本行的贸易结算需要外汇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货币掉期来实现。在外管局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国内货币市场拆借、掉期等方式增加外汇资金来源。另外,据传2005年以来,为了平抑外汇占款对冲的压力,央行在银行间市场先后进行了6次美元与人民币的货币掉期。由此可见,本次短期外债使用余额指标的削减,虽然没能直接促成国内金融机构发债范围的扩大,但也取得了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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