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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 百姓用外汇更方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11: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公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此前的两万美元大幅提高到五万美元。这一新的细则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何影响?今天的《人民日报》刊文进行政策解读。

  一年购汇在5万美元之内的凭身份证直接在银行购买

  武先生经常因私出国。以前,他到银行购买外汇,每次都要准备好一大摞单证,少一个都会白跑一趟,如果出国在半年之内只能买5000美元,半年以上只能买8000美元,超出限额就要到外汇管理局批。去年5月,个人购汇从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年度总额管理,当时的年度总额为2万美元,一年购汇在2万美元以内的,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在银行购买,2万美元以上的才需要出示相关单证,由银行审核后购买。如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将境内个人购汇的年度总额从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如果一年购汇在5万美元之内,武先生只需带上身份证,就能在银行轻松买到。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解释说,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以来,购汇超过2万美元的人数仅占全部购汇人数的1%。因此,《细则》将年度总额上调到5万美元,应当能有效地满足个人合理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管涛表示,为防止出现重复购汇和分拆结汇等行为,建立了银行与外汇局联网的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银行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这个系统大大方便了百姓,个人可以到国内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家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和结汇。

  做外贸生意的小老板开账户购汇结汇不受额度限制

  陶女士是一位做外贸生意的小老板,以前,她用自己的个人外汇账户收汇、付汇,由于个人外汇账户实行单笔限额管理,她不得不分拆着收汇、付汇,一笔外汇要折腾好几次。

  现在,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像陶女士那样的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可视同机构账户进行管理,用于办理直接或委托进出口项下的外汇收付及结汇。与个人账户相比,外汇结算账户的购汇和结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无论金额大小都可凭真实贸易单据办理。

  境内个人不能直接投资境外

股票、债券

  按照规定,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邹林解释说,一些人容易将这一条款理解为境内个人可以直接购买境外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事实上,境内个人可以投资但不能直接投资于境外的金融产品,必须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这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目前包括银监会和外汇局批准的可从事境外代客

理财业务的16家商业银行,以及证监会批准的1家基金管理公司。(据
人民日报
,记者:田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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