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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仍须细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14:43 世华财讯
对于央行年前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上海多家银行表示,央行新规定大大便利了个人外汇收支,但不少地方需要细化。 据东方早报1月5日报道,对于央行年前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上海多家银行表示,央行新规定大大便利了个人外汇收支,但不少地方需要细化。目前正在等待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实施细则,以明确个人年度结售汇总额到底有多少、个人境外投资具体如何操作等关键问题。 《办法》规定,从2007年2月1日开始,个人到银行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即结汇)和购汇将取消单笔额度限制。“但个人年度结汇总额是2万美元,还是5万美元或者10万美元,央行没有明确。”中行上海分行一位人士表示,如果最终外管局明确个人的年度结汇总额在10万美元以上,将会给银行带来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在购汇方面,央行已于2006年明确,个人年度总额为2万美元。 《办法》还对个人境外投资大开“绿灯”。允许境内个人进行境外权益类等投资,但个人须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所谓权益类产品,主要是指股票、股票型基金。 不少市场人士将此解读为,2月境内个人将可以投资境外股市。但工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一位人士称,目前个人只能购买银行或者基金公司的相关QDII产品,曲线进入境外市场。 该人士表示,2月1日后是继续通过目前的方式,还是可以采取更为直接的方式,比如由境内银行代办个人海外股票投资账户,由个人直接操作。这需要细则加以说明。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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