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外汇管理空前突破 个人资本项下外汇交易将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 10:0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原)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与改进,同时表示,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将逐步有序地放宽。业内人士分析说,此举在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历史上属于一次全新的突破。

  个人结汇有望更加方便

  据工商银行外汇业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以往个人结汇实行限额管理,也就是说1万美元以下的可以凭身份证直接到银行结汇,1万至5万美元则需要提供其它材料凭证,才能办理,而5万美元以上的则需要审批。但是根据上述新规定,未来个人结汇将实行总额管理,额度之内的凭身份证就可办理,简化个人结汇手续。”

  昨日,工行、中行、招行等上海分行方面均表示,“目前我们银行方面还没有接到具体的实施办法。上述规定更多的是给出了一个框架,还需要等待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公布。”

  个人投资有望进入海外市场

  虽然目前内地居民可以通过各家银行推出的QDII产品,参与海外金融市场的投资,但是未来个人有望获得更宽的渠道、更多的模式,合法合规地参与海外各类市场的投资。

  上述《办法》规定,境内个人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投资。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业内分析说,“这意味着将我国计划实质性地开放个人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这是一次空前的突破。”

  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将取消限制

  据新的《办法》规定,对个人贸易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贸易以外的其它经常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支进行相关审核。据分析,“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同时这也将方便我国外贸企业的资金管理和控制。”

  据了解,上述《办法》实施后,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