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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成本法VS现值法:如何度量中国外汇储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4:06 第一财经日报

  央行会计财务司课题组在一份报告中认为,对黄金、外汇储备资产定期进行价值调整是必要的

  徐以升

  中国外汇储备余额已经超过一万亿美元,并稳居世界第一位。但实际上,因为中国与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外汇储备会计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所以这种比较缺乏一定的基础。同样,当前对我国外汇储备最优规模、外汇储备管理模式改革等问题的讨论,也缺乏对外汇储备计量会计准则问题的认识。

  据了解,日本、韩国、俄罗斯等高外汇储备的经济体,外汇储备计量均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现值法”,而中国外汇储备计量则是历史成本法。如果中国改进为市场价值法,中国的外汇储备余额数字或许是另一番景象。因为改进为市场价值法之后,欧元、日元等非美元资产的价值将会得到重估,市场普遍认为,非美元资产在中国外汇储备中占据30%左右的比例。

  2006年10月,央行公开了一份由会计财务司课题组执笔的报告《完善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思考》(下称《报告》),《报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1 现值法与历史成本法

  12月7日,日本财务省和韩国央行分别宣布,日本外汇储备单月增长114亿美元,韩国外汇储备单月增长48亿美元,外汇储备增长均实现了近段时期的单月最高增幅。在解释原因时,日本财务省和韩国央行均称,由于近来欧元等非美元货币对美元的比价上升,这提高了储备中非美元资产以美元计的价值。11月,欧元对美元升值幅度为3.7%。

  如何理解日本、韩国的声明?毫无疑问,这意味着日本、韩国外汇储备余额的计量标准,均是按照市场价值对外汇储备的余额资产进行价值调整,这在会计处理上是“现值法”(也称“市价法”)。此外,俄罗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曾在公布储备数据时做出过类似的声明解释。

  然而,中国外汇储备会计处理却与这种方法不同。《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中国央行一直沿用的是另一种计价方式——历史成本法。

  “目前,人民银行各项财产均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价值反映。” 这份《报告》称,央行持有的资产主要有三块:一是外汇、黄金等国家储备;二是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持有的大量有价证券;三是央行的固定资产以及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此外一位学者型官员也向《第一财经日报》确认,我国公布的黄金、外汇储备等国家储备数据,均是以历史成本法计量的数据结果。

  以黄金储备为例,根据央行网站公布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2002年12月至2006年9月底,黄金资产数据一直为人民币337.24亿元,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这一数据为256亿元,2001年12月之前为12亿元人民币。此外数据还显示,2001年底央行将黄金储备数量从1267万盎司调升到1608万盎司,2002年底增持到1929万盎司。资产负债表黄金储备数据正显示出历史成本法的计量属性。

  2 现值法是国际主流

  以黄金储备为例,1929万盎司按照当前的每盎司616美元左右的价格计算,其市场价值接近120亿美元。该数字不仅数倍于央行资产负债表中人民币计价的人民币337.24亿元,也数倍于外汇局披露的2005年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中计价的42亿美元黄金储备。显然,根据不同的会计标准,储备的历史成本法计量的价值与现在市场价值法计量的价值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背离。

  《报告》直言:“从央行持有的三块资产来看,前两块储备和有价证券资产的价值都具有较高的市场敏感性,随市场价值变动较大,一些资产的市场价值已经和其成本价值发生了严重背离,即使是第三块固定资产和对金融机构贷款的价值也具有一定的市场相关性。”采用历史成本价值对这种高度市场敏感的资产进行价值计量,结果是使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其实际价值完全不同,使央行的财务报告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央行所具有的真正“市场价值”。

  《报告》称,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情况下,央行会计核算无法真正体现稳健性会计原则要求。因为稳健性会计原则要求的根本含义是要充分确认损失。

  如果央行资产的成本价值高于其市场价值,央行实质上已经形成了资产贬值损失,但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下,这种损失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会计反映。损失得不到及时确认,隐含在资产的账面价值里,实际资产价值低于账面资产价值。对于央行来说,这种虚计的“泡沫”价值可能通过货币政策渠道逐渐放大,达到严重危害整体经济的程度。

  相反,如果央行资产的市场价值已经远远高于成本价值,而且市场价值已经趋于成熟和稳定,再以较低的成本价值进行反映,表面上是一种会计谨慎的选择,实际上,从政策相关性角度看,央行资产价值反映同样不够“谨慎”。

  此外,根据现行会计标准,央行不对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储备资产计提跌价损失准备,这些资产如果发生跌价损失,不能得到补偿,账面价值也不进行调整,账面价值隐含着实际已经形成的损失,资产虚计。

  “显然,这种严重背离市场价值的会计反映是不足以作为利率、汇率等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的。”《报告》说。

  实际上,在资产价值瞬息变化的情况下,完全跟踪市场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是不现实的,但资产成本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严重背离又迫使人们不得不放弃成本计量,如何计量资产价值因而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广泛研讨的话题。然而从目前普遍为国际所接受的方法来看,现值法仍然是主流。

  《报告》介绍,在黄金业务及其会计处理方法领域,尽管当前各国黄金储备管理体制不同,核算方法也有所差别,但都根据市场价格对黄金储备账户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以美国为例,美国黄金储备由财政部持有,黄金的官方价格发生变化之后美财政部会对账户进行调整。澳大利亚是由央行直接管理黄金储备,该央行按伦敦黄金市场价格6月份最后一个营业日下午3点的价格将黄金储备折算成澳元进行计价。

  在外汇储备及其交易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方面,美联储、澳大利亚央行均是每天根据现行市场汇率对外汇标价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只是两国在外汇价值重估损益的处理上有所不同。《报告》称,各国都倾向于每日对外汇储备资产按汇率变化进行价值重估。

  从高外汇储备的国家和地区来看,记者观察显示,日本、韩国、俄罗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每月公布的数据均是现值法调整之后。

  实际上,现值法也是国际会计标准的重要计量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从1999年就建议各国央行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向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有影响国家的央行推介。

  目前,我国央行会计标准仍由财政部确定,央行据此制定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核算办法。《报告》坦言,目前央行会计体系还比较封闭,会计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

  3 建议之一:分类靠拢现值法

  实际上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到2006年不仅商业银行要向国际社会披露会计信息,央行也要逐步开放会计信息。对内对外,都有完善央行会计标准的要求。

  《报告》提出,在完善央行会计标准时,可将央行所具有的与其他经济组织无差别的会计业务,比如资本金业务、收益核算业务等归为通用业务,将央行的特殊业务,比如储备业务、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信贷业务等归为特殊业务。按不同的方向分类推进会计标准完善工作,其中通用业务应尽快纳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轨道,实行国家统一会计标准。

  在特殊业务领域,《报告》提到,不应过分强调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也不应过分强调遵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而应该从央行发生这些业务的功能性出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标准。

  《报告》提出,对央行持有的黄金、外汇储备资产定期进行价值调整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贴近市场的储备资产价值才是与决策相关的。而如何进行价值调整,则要考虑储备资产的性质和状态。

  《报告》继而从分类的角度对外汇储备会计标准完善提出了建议:近期,可以将储备资产划分为功能性储备资产和投资性储备资产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计量属性。

  功能性储备资产可以界定为央行所持有的用于调剂外汇市场供求、稳定人民币汇价的储备资产,可以采取按公允价值定价的计量模式,一年于期末或年中调整一次比较合适。公允价值应参考国际主要储备资产市场价格,为国际社会所公认。

  投资性储备资产可以界定为央行为确保储备资产保值增值而持有的储备资产。对于这类储备资产,应盯住所投资市场价格按月进行价值调整,可以参照证券投资业务会计处理标准,计提黄金重估准备或外汇重估准备,采取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模式进行期末资产计量。

  此外,央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衍生交易的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还应针对不同交易类型确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

  关于央行的准备金制度,《报告》坦言,除了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所实行的总准备金制度之外,还应建立针对各类不同风险的专项准备金制度,比如黄金重估准备或外汇重估准备。

  “这些计提的各项准备,应允许央行自主使用,以增强央行自主处置损失的能力。”《报告》称,央行应每年向国务院专题报告各类损失核销情况,并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监督。

  4 建议之二:成立价值重估机构

  然而即便分类推进储备会计处理向现值法靠拢,央行仍然将面临些许问题。

  《报告》表示,改变央行目前采取的成本导向计量属性,转而采取市场导向的计量属性,需要有健全有效的价值重估体系作为支撑。但目前,我国还缺乏对这些资产进行市场价值反映的价值重估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会计标准,对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资产要求按照持有意图分为四类,分别采取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目前得到较高认同度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建立在广泛市场基础上得到广泛认同的市场价值,需要有价值重估机构对各项资产进行公允价值重估。这种估量的主要工作是收集同类资产在不同市场上的价值表现,对资产的各种市场价值按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处理,最终估算出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央行的资产多数是市场相关性极强的资产,在不同市场上的价值表现比较复杂,没有资产价值重估体系对各项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就不可能得到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报告》因此建议,适应央行特殊业务处理方法的改变,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价值重估体系。当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成立专门的价值重估机构,对于需要重估定价的资产,盯紧市场价格,确定合理的价格权重。进一步深入探讨各项资产的价格形成机制,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建立更理想的重估价值确定方法,完善价值重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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