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第三方存管青睐“多银行” 工行试水首家主办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9:25 汇赢投资

  昨日,中国工商银行与国泰君安在北京签订了国内第一个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主办存管协议,前者成为国泰君安第三方存管业务的主办存管银行。

  在此之前,作为首家获得证监会批复试点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创新类券商,国泰君安已经分别与建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签订第三方存管合作协议,不过与上述几家不同,此番该公司与工行签署的则是主办存管协议,业内人士估计,“国泰模式”将成为未来券商开展第三方存管的方向。

  “该套系统双方从5月份开始研究启动,9月完成上线,几个月来运行稳定,目前所有的国泰君安营业厅与工行支行都能完成对接。”工行行长杨凯生称,这个国内首次推出的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模式,“安全性、兼容性、法律和业务关系的清晰度、技术实现难度等均得到提高,有效提升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度。”

  国泰君安董事长祝幼一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中国

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的要求推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本次合作有助于防范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提高自身信誉,也有助于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协议,券商将担任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会计记账主体,将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户后全额存放在开立于存管银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接受客户委托代其买卖证券并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向存管银行提供资金明细账;存管银行则担负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出纳和保管职责,并通过总分核对和为客户提供存取款功能以及另路查询机制,校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资金是否被挪用。

  另外,由于该模式实现了多银行存管机制,证券公司可以同时与多家存管银行进行合作,进而满足投资者不同的银行偏好。不过证券公司须在其所有合作的存管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主办存管银行,以履行与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他交收主体之间的一级清算资金交收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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