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上海保监局发文规范保险机构参与车险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09:22 汇赢投资

  上海保监局发文规范保险机构参与车险招投标

  财险公司违规竞争将被叫停新业务

  近期,上海市场上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在参与政府或企业组织的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活动中,采取变更保险条款费率、赠送附加险等违规手段开展竞争,这种行为违反了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也扰乱了上海保险市场的秩序。

  《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该监管局在近日已就规范上海市保险机构参与机动车保险招投标活动的相关问题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家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明确表示,今后如发现保险机构在参与车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保险法》、《行政处罚法》责令该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监管部门在上述通知中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参与车险招投标时,应严格执行经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

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擅自变更条款和费率,如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后执行。在招投标时,应严格按照条款规定使用风险调节系数,不得通过违规使用风险调节系数的方式变相降低价格。同时也不得在正式招投标协议之外,以赠送其他险种、扩大保险责任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

  各财产保险公司还在上述通知中被要求应按《保险法》及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地核算与记录保费收入和费用支出,同时也被严禁在正式投标协议之外,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或以代理手续费、业务宣传费等名目向招标方变相支付费用或给予其他利益。并且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招投标活动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招投标所涉业务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机构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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