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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外资参股和海外上市成保险业开放重要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9:51 汇赢投资

  外资参股和海外上市成保险业开放重要形式

  保监会总结入世后保险业开放新特点:外资参股和海外上市成重要开放形式

  俞燕

  率先在金融领域实现全面对外开放的保险业,正在呈现出对外开放形势的新特点。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孟昭亿指出,目前参股和海外上市,已成为外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开放形式。

  2004年底,保险业结束入世过渡期,率先在金融领域进入全面开放时期,对外开放形势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孟昭亿表示,外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主要形式开始出现多元化趋势,参股和海外上市成为继市场准入之后两种重要的开放形式,外资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也由过去的以市场准入为主,转换为多种方式并重、多种渠道并存,对市场的渗透逐步加强。

  保监会有关数据显示,保险市场开放以来,已有逾600亿元人民币的境外资本金,通过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进入内地。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的实收资本中,外资共265亿元,占28.7%。其中以参股形式投入约148亿元,设立保险公司形式投入117亿元。

  1992年美国友邦获准在上海营业,开启了外资资本进入我国保险业的时代。1994年美国摩根和高盛参股

平安保险,成为最早通过参股中资保险公司形式进入我国保险业的外资资本。截至2005年底,除人保、中人寿外,共有17家公司引进外资参股,其中苏黎世保险目前已是新华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此外,随着三大保险公司境外上市,通过非公开市场购买中资保险公司的股份,成为外资进入的又一路径。保监会有关数据显示,在人保财险和中人寿股份实收资本中,共有约100亿元外资资本。

  入世5年来,设立保险公司、参股和海外上市,已成为外资进入中国保险业的三大路径。孟昭亿透露,截至目前,共有47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21个营业性机构,其中6家正在筹备之中,有4家是今年批准筹建的。

  在这些进入中国的外资机构中,不乏大型跨国金融集团。孟昭亿指出,一些外资金融集团通过分别准入的形式,同时涉足银行、保险和

证券业,并在发展中逐步整合金融资源,力求发挥集团化经营的合力优势。“这将对中资金融机构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也对现行监管体制提出新的问题。”

  孟昭亿表示,保监会将密切关注保险业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问题,完善各类投资方式的安全保障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措施、丰富监管手段。同时,积极拓展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加强对跨境保险交易活动的监控,防止国际保险市场风险的扩散。

  相关链接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开放进程进入新阶段。入世过程中,保险业做出了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的开放承诺,开创了我国保险业融入国际经济的新篇章。

  2003年底开始,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机构的形式,在原有的分公司和合资公司基础上,增加了独资子公司,至此,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形式已无限制。

  2003年底开始,除有关法定保险业务外,向外资非寿险公司放开所有业务限制。

  2004年5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此前已经设立的外国财产保险分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改建为独资保险公司。

  2004年底开始,对外资保险公司取消地域限制。外资保险公司可在任何城市申请设立机构,经营保险业务。

  2004年底开始,除有关法定保险业务外,向外资寿险公司放开所有业务限制。

  入世后,法定分保比例逐年降低,至2005年底,取消法定分保。

  入世后保险业开放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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