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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和必拓称伊拉克小麦贸易未违反澳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08:09 世华财讯

  必和必拓称参与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期间未违反澳法律和联合国对前伊拉克政权的制裁意图,该公司豁免的伊拉克小麦运费债务是为建立在伊市场信誉和地位而向其馈赠的礼物,得到了澳政府及联合国的批准。

  综合外电11月29日报道,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BHP Billiton)称,旗下石油业务部门在参与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期间,未违反澳大利亚法律和联合国对前伊拉克政权的制裁意图。

  该公司称,上述结论是基于一项内部调查得出的,与

澳大利亚政府委任的专门委员会所作的相关调查结果一致。

  该调查委员会接到证据显示,1996年必和必拓向

伊拉克提供500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2万公吨小麦的运费。

  必和必拓称将该笔债权移交给合作公司底格里斯石油公司(Tigris Petroleum),后者又雇佣澳小麦局通过上调向伊拉克输送小麦的价格抵消了该笔债务。

  澳大力亚政府美东时间27日发布了由退休法官Terrence Cole出具的调查报告,该报告称未发现必和必拓在该事件中有不良行为。

  必和必拓公司于美东时间28日也发布了其内部报告,并称其此举是为了保证此案的彻底透明度。

  该公司此番内部调查的主要结果在于,小麦运费是该公司为建立在伊拉克市场的信誉和地位而向其馈赠的礼物,且此举得到了澳大利亚政府及联合国的批准。

  该内部报告称,1996年小麦运费并非一项贿赂,也未触犯澳大利亚海关法规和刑法。

  该报告还指出,在当时该运费总体而言还是符合商业行为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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