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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国内首例网络炒汇案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09:50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杜萌

  上网,输入境外某资本有限公司网址。

  深蓝色的屏幕上出现一长串反白的英文单词,提示上网者继续输入相关个人信息。

  计算机高速运转,当有关个人信息通过境外公司的检验程序后,满屏幕的数字表格呈现在电脑操作者的眼前。

  对熟悉屏幕上数字表格的人来说,这就意味着,你可以跻身全球几个外汇交易市场,以求捕获赢得巨额财富的眼晕瞬间……

  这是网络炒汇的几个步骤。据记者了解,网络炒汇给绝大多数交易人带来了几乎同样的经历:先小赢几手,最终以大亏告终。

  11月24日,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消息,自今年3月以来,两部门联手开展的“断网行动”,初步遏制了网络炒汇活动的蔓延态势。

  被称为国内首例网络炒汇案的天津财智公司网络炒汇案,就是在“断网行动”中破获的。

  几天来,记者遍访方方面面人士,案件背后许多不为人知的内情,一一得以还原。

  时髦观念 侃晕众多投资者

  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坐落在高档住宅楼群中,风格时尚的楼宇外观、绿地簇拥着花坛,落地大玻璃门窗、巨大的电子屏幕、现代流线型桌椅及几十台电脑。“外籍金融专家”在这里授课,教人们如何网络炒汇,还在电脑上进行一次次的模拟训练。

  这位“金融专家”名叫彼得查,53岁,持某国外籍护照,操一口流利的汉语,自称为该国赫德森环球资本有限公司职员,曾就读英国经营专科,足迹遍布欧洲、东南亚。

  彼得查进入中国后,经过数月的考察,认为天津可以成为对其发展有利的第一个

资本市场拓展地。于是,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2004年3月,彼得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一边寻邀愿与赫德森公司进行合作的伙伴,一边办班开课,讲授网络炒汇的概念并进行操作手法培训。

  正如彼得查预料的那样,来听免费课的人越来越多,听课者中绝大多数有过炒股、炒汇、做期货、买彩票的经历,他们听到了这样的介绍:

  国际上有一种类似于购买期货的外汇合约买卖方式,属于并不发生真实外汇买卖的虚拟交易———即购买者在某金融机构存入一笔资金,而对应的银行或其他机构则会启动一笔数倍至数百倍的“杠杆基金”用于交易。国际上大多流行15至30倍,也有少数追求刺激玩到100至300倍的。买卖外汇交易时使用放大过后的虚拟资金,实际的亏盈则从本金中结算,另外,每次买进或卖出都要支付5%的手续费……

  彼得查为听课者描绘了一幅美好的图画,侃晕了几乎所有的听课者。

  为获巨财 杨某成为帮凶

  彼得查经营策略的突破,是在他开班授课后结识了小于他20岁的杨某。

  股市多年的低迷让杨某十分郁闷,彼得查的出现,让杨某看到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又显露出一线希望。

  经过商谈,杨某与彼得查决定共同经营网络炒汇业务。

  各自的分工为:杨某注册一家公司负责吸纳客户,提供交易场所,推销赫德森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彼得查作为新注册公司的策略顾问,负责业务培训,监控保证金收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依照彼得查的经营步骤: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合作,在经营方式上提供外汇业务咨询、培训;在业务拓展上采取个人对个人方式,签署《外汇保证金合约转让及再转让书》,条款内容不触及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在保证金收付上,客户所交人民币保证金都留在境内银行个人账户,每日通过地下钱庄同境外对账清算;客户每交易(买进或卖出)一手(1000美元为一手),需缴纳50美元的手续费,所有手续费彼得查与杨某按比例分成。

  一切谈妥,2004年8月,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杨某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绞尽脑汁 规避法律“雷区”

  其实,国家有关部门禁止在境内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组织、参与、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各种提示,一直就没有断过。

  据了解,彼得查入境后,曾就网络炒汇有关法律问题,专门请教了国内多名资深律师,他明白自己所从事的网络炒汇对应着中国法律的哪些要求。因此,在其经营策略中安排了如下设计:自己不在财智公司任实际职务,声称不参与经营,仅以策略顾问受聘讲课身份出入公司场合;明确告诫财智公司职员,绝不能以公司名义与客户接洽交易,而采用“客户代表”与客户签订《外汇保证金合约转让及再转让书》形式固定交易……

  正当财智公司发展的一批又一批的客户真正开始了网络炒汇的操作后,与另一些城市相同经历的上网者一样,大家发现自己在网络炒汇所谓公平规则的标榜下,却有诸多问题无法解决:

  网络交易平台系统所显示的汇价与正规外汇行情分析软件有别,有银行做实盘外汇买卖中出现的汇价最高点和最低点始终未在网络炒汇的交易平台出现过;

  在网络炒汇交易平台交易时,经常会莫名其妙地断电或出现网络故障,交易人不得不利用境内中介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做电话委托交易,交易结果与交易人想要的结果总是不一致;

  交易人最终成交的价格点位与确认的报价点位总是存在差异;

  交易人交存的保证金都要先存到境内中介公司指定的某个人的个人账户里,即使交易人想中止交易,也很难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

  绝大多数交易人都是先小赢几手,最终以大亏告终。

  举报不法 财智公司被取缔

  2005年7月,4名参与财智公司网络炒汇的交易人联名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7月22日,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立案侦查财智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事实。

  2006年2月28日,河西分局因案情涉及外国人,将此案移交市经侦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国家外汇局天津市分局的配合下,一举破获了天津财智公司网络炒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彼得查等3人。

  经查,自2004年9月以来,就有数十人参与了财智公司网上外汇保证金,仅4名客户投入网络炒汇的63.9万美元就亏损了57.1万美元。侦查结果显示,自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财智公司从网络炒汇中收取的手续费近400万元人民币。

  据办案机关透露,财智公司的业务已经延伸到天津所辖的静海、塘沽,又在北京、济南抬高“门槛”,把保证金从最低5000美元等值的人民币标准提升到10000美元等值人民币。

  2006年3月25日夜深时分,彼得查在首都机场受到出境控制,次日凌晨被天津警方刑事拘留。财智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感到大事不妙,到公安机关自首。4月24日,国家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向杨某宣布取缔财智公司的处罚决定。随后,彼得查、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本报天津11月27日电

  案意

  网络炒汇无法监督不受保护

  大部分人参加网络炒汇惟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所谓的高额回报。但事实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是境外投资公司,其资信资质难以被境内交易人掌握,其交易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和服务器都在国外,我国主管部门无法对其监督。

  此外,与国内

商业银行经国家允许开办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相比,交易人的风险放大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交易人不仅盈利机会极少,而且要支付高额佣金。网络炒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易人行为是不可能得到保护的。'

  名词解释

  网络炒汇实际是指专门从事虚盘衍生金融产品跨境网络交易的家庭式平台。在这种网络平台上既可以炒汇,也可以炒期货和

股票,人们一般称之为“网络炒汇”。网络炒汇一般是由境外投资公司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并经过我国境内中介公司,即所谓的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网罗境内居民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一种交易形式。

  网络炒汇存在5方面欺骗性

  ①其网络交易平台系统所显示的汇价与正规外汇行情分析软件上有别

  ② 交易平台时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断电或网络故障,交易人不得不利用境内中介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做电话委托交易,交易的结果同交易人想要的结果总是不一致

  ③ 交易的代理人经常以自己所谓的“专业”判断,误判汇价走势,造成交易人的错误操作,或强制交易人买空卖空,造成交易人的亏损

  ④网络炒汇交易无任何保障

  ⑤ 交易人在交存了保证金后,虽然境内中介公司的相关人员会交给交易人一套进行“网络炒汇”的不规范的格式合同或开户通知,但由于这种交易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这些合同或是开户通知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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