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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已提交在中国注册的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18:51 世华财讯

  渣打银行16日表示,已向中国银行监管机构提交了关于在中国注册并开办人民币零售银行业务的申请。

  综合外电11月16日报道,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16日表示,已向中国银行监管机构提交了关于在中国注册并开办人民币零售银行业务的申请。渣打银行在一份公告中表示,计划在18个月内将在中国的网点数目扩大一倍。渣打银行现在中国有20个网点,年底之前打算增加两个。该行还打算于2007年开始在中国大陆提供私人银行服务。

  渣打银行发表声明之前,中国国务院(State Council)于15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根据该管理条例,外资银行首先必须在中国注册,方能在中国开展利润丰厚的零售银行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生效时间为12月11日,正值中国必须履行加入世贸组织(WTO)承诺,对外资全面开放银行业的日子。

  渣打银行中国区总裁曾景璇(Katherine Tsang)表示,公司对此感到欢欣鼓舞,渣打银行对在中国本地注册是非常积极的。她同时还表示,随着这一新条例的颁布和外资银行在当地注册,整个中国银行业市场料将实现成长并走向成熟,从而令所有客户受益。

  16日早些时候,汇丰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 PLC,简称:汇丰控股)亚洲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宣布,该行料将成为首批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外资银行之一。

  现行管理条例规定,外资银行可以经营外币贷款和储蓄业务,但只能在25个城市向企业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修订后的管理条例将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抵押贷款和

信用卡等服务。

  修订后的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外商独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渣打集团在伦敦证交所(London Stock Exchange)和香港交易所两地上市,且一直位于富时100指数前25个成份股之列(按市值排名)。

  (潘海涌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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