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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做市商压力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7:59 汇赢投资

  在国内黄金市场,如何建立做市商制度,发展国内做市商并与交易所很好的融合,问题已经摆在了市场面前。

  正进入中国的“价差合约交易”(CFT)是典型的做市商交易,并且相对国内目前的黄金做市商交易方式,其交易内涵更大、更加开放。

  “价差合约交易的背后是现货概念的延伸与做市商制度运用的深入,交易范畴的丰富。国际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创新给国内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不小的冲击。”一位国内金融专家这样认为。

  做市商制度是国际市场中与撮合竞价并行的交易模式。以交易所为主的市场中,往往以撮合机制为主,但交易所中蕴涵着大量的做市商。而做市商本身作为企业或金融机构往往“脚踏两只船”,一只脚踏入交易所场内,一只脚踏着场外,场内进行做市提供成交流动性;场外大量从事着对个人投资者的买卖双边报价。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做市商交易在场内与场外的融合,场内交易所为做市商提供了对冲的渠道。

  “价差交易合约在伦敦、澳洲、新加坡等地都在广泛地参与,甚至最近开始向中东一些国家渗透,正是最近5年内开始逐渐被市场所认可,随着价格提供商的增加,市场的容量也在飞速地扩大。但在美国并没有流行开来,因为美国具有自身强大的有形交易场所,比如期货交易所、

股票交易所等。”鑫誉投资顾问刘瑞琪分析认为,“也可以讲,价差合约是老牌金融强国或新兴金融市场为了与主流金融市场竞争的一种金融创新,价差交易同样可以把任何能够形成价格、提供服务的交易品种用作做市商交易,但价差交易只是为了满足充分的市场流动性,只是一种价格提供行为,而不能现货交割。”

  “包括全世界各地的股票、指数、期货产品等,都可以在场外由价格提供商(比如英国金城这样的公司)进行市场造市,而做市商本身将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与其他价格提供商进行对冲,或进入交易所市场进行对冲。”刘瑞琪进一步分析。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国黄金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研讨会上,专家们对做市制度都给予了肯定,但如何监管做市商、做市商在国内的经营范畴等问题却并没有实质性地探讨。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的渗透,这也对国内金融市场尤其是一些投资市场的监管和引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家认为,随着金融全面开放的越发临近,国际市场加速渗透的同时,国内也需要在各个方面加速发展,不断创新。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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