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中国改革进出口收付汇核销 促进贸易便利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 19: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刘铮、张旭东) 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宣布,与海关总署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改革工作合作备忘录》,将合作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改革,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

  记者从外汇局了解到,为适应中国对外贸易及国际收支形势发展需要,外汇局积极改革现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在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电子信息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实行总量核查,实现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

  同时,海关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实现电子通关作业,促进大通关。为此,两部门达成了通过加强联网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业务协同监管水平的意见,初步完成了相关制度改革后海关与外汇局联动系统业务调整方案。

  外汇局有关人士向新华社记者解释,所谓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指的是在进出口贸易中,为防止套汇、逃汇、骗汇现象发生,需要核对进出口货物的海关记录和外汇局的外汇管理记录,如果能对得上,业务是完整的,就叫核销。

  外汇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往核销工作是一笔一笔项目做,工作量非常大,对企业来说也不方便。现在外贸总额已过万亿美元,为适应快速发展的外贸形势,必须对核销工作进行改革。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备忘录》的签署,为新的贸易外汇管理机制启动后,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进出口货物信息,实现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总量非现场核查,以及对贸易外汇跨境收支的预警与监测奠定了基础,将进一步促进中国涉外经济的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