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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诚实守信健康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9:37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

  外汇市场诚信兴商系列报道 FN记者 谷秀军

  编者按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针对扰乱外汇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行动。这些行动对于积极倡导诚实守信意识,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外汇管理部门推进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之际,本报推出“外汇市场诚信兴商系列报道”,以倡导涉汇主体的诚实守信意识,推动创造健康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

  今年3月,吴仪副总理针对打击商业欺诈和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作出指示,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宣传力度,将其作为一项每年开展的常规活动来抓。日前,记者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了引导广大涉汇主体规范自身的外汇经营行为,提高诚信意识,为了创造诚实守信、健康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借此时机,记者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

  记者:近几年来,诚信兴商虽然越来越深入人心,但像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如何严厉打击这些外汇领域突出的违规欺诈行为的?如何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外汇经营业务?

  邓先宏:的确,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即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就可以进行高倍率的杠杆式外汇买卖的交易方式,通过互联网络在我国境内开始蔓延。许多境外外汇经纪商在境内设立办事处,并以所谓“培训”和“咨询”名义,通过互联网大肆介绍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客户通过多种渠道自行将资金汇往境外,借助境外外汇经纪商搭建的外汇保证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买卖。网络炒汇交易具有较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许多非法中介机构乘机以虚假成交、内部对冲等方式诈骗钱财,使许多参与网络炒汇的投资者遭受蒙骗,血本无归,并引发大量经济纠纷。

  针对网络炒汇比较猖獗的情况,外汇管理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2006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代号为“断网行动”的专项打击行动,在天津、吉林等非法网络炒汇比较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查处。3月25日,“断网行动”在天津地区取得突破,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并对非法网络炒汇公司予以取缔。4月7日,吉林省外汇管理部门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非法网络炒汇进行了突击查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3名,查封电脑60多台。

  此外,就是打击地下钱庄,截断外汇资金暗流。非法买卖外汇和地下钱庄通常与走私、骗汇、逃税、虚假投资、贪污腐败、非法转移资产等一系列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相联系,历来是外汇管理部门的打击重点。2006年上半年,外汇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同时与银行、海关、税务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继续开展打击行动,共破获地下钱庄和非法买卖外汇窝点10余个,直接涉案金额3500多万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缴获和冻结资金折合1400多万元人民币。主要破获了宁波非法买卖外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上海地下钱庄案,冻结资金690万元人民币;广东惠州外汇非法交易案,缴获非法炒汇资金159万元人民币;广东佛山外汇非法交易案,捣毁非法外汇买卖窝点6个。

  近年来,为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外汇经营行为,外汇管理部门结合宏观经济和外汇收支形势,重点关注外汇资金流入的异常情况和违规问题,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中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

  2006年开展了延期付汇、服务贸易、待结汇账户、售付汇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和跨境关联交易专项调查。通过检查,不仅对被查单位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和纠正,促使其提高合法经营的意识,而且还为改进外汇管理政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促进了外汇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记者: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完善外汇管理政策、发展外汇市场、疏导合理用汇需求和外汇资金流动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邓先宏: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完善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加强外汇管理法制建设,大力发展外汇市场,改善外汇管理,努力创造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

  首先是改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促进贸易便利化,满足企业、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理用汇需求。2006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居民个人购汇三方面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推出后取得了良好成效,2006年5、6月份,全国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分别为1.2万和1.4万个,6月末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比2005年末增长27%,5至7月,居民个人购汇额分别是上年同期的2.2倍、2.6倍和1.4倍。

  其次是继续大力支持“走出去”发展战略,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控制投机资金流入。2006年4月13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5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累计批准6家银行88亿美元的代客理财业务购汇额度,满足了境内机构及个人对外金融投资和资产管理的合理需求;2006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外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松对境外直接投资的管制,取消境外直接投资购汇额度限制,境内投资者经核准可先行对外支付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前期费用,有利于企业主动决策,及时把握境外投资有利时机,同时促进了外汇资金合理有序流动。2006年上半年,境外直接投资协议投资笔数增长28.2%,金额增长76.3%;2006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收支和汇兑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也有利于规范房地产项下跨境资本流动秩序,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第三是配合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继续大力发展外汇市场。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相继推出人民币外汇远期和掉期交易,为各类经济主体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提供避险工具;增加询价交易方式,引入15家做市商银行,进一步扩大银行调整外汇交易头寸的自主权,增加了外汇市场广度和深度,有利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记者:建立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此有何举措?

  邓先宏: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2003年以来,从建立维护外汇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出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订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5年方案》,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模式,大胆尝试外汇违法信息披露工作。在辽宁、河北、深圳三地外汇违法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外汇违法信息披露工作推广到了全国36个外汇分局。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以提供网络查询的方式,披露了全国范围内的1200多条外汇违法信息,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站输入违法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的方式查询外汇违法信息。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与

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签订了违法信息共享协议,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联合监管的力度。

  作为2006年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打击商业欺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在2006年9月集中披露一批以骗取、买卖核销单为代表的进行外汇违法行为后逃逸、外汇管理部门无法立案和处罚的违法企业信息,使带有欺诈性质的外汇违法主体无法遁形,更大地发挥失信惩戒作用,维护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秩序。

  此外,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教育,使涉汇主体充分了解和掌握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增强其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促进市场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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