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济学家郎咸平在《财经郎眼》节目中大谈中国保险业现状,不仅称中国保险业是暴利行业,还认为“我们的保险就是搞传销”。随后,著名理财专家刘彦斌连续多日在微博上发文,为保险业正名,他在微博中表示:“保险业不是暴利行业,保险也不是传销。保险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人都需要的。”卖保险与传销究竟有多少距离?[详细] [微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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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传销”

  •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 特点: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保险是传销?

麦乐八
麦乐八#保险是传销吗#不是传销是什么?而且没有契约精神,说改变游戏规则就改变游戏规则,养老保险就是典型的例子,马上要调退休年龄上限了,谁知道以后的几十年里他不会再调?典型的坑爹保险!
杨守海-正诚
杨守海-正诚#郎咸平就是个白痴#居然说保险营销就是搞传销!保险与传销有着本质不同:一是产品合法性和透明度不同;二是传销将购买产品作为入职条件,是强制的;三是,保险代理人可以自己干,也可以发展团队,而传销必须发展下线。保险营销解决了300万就业,贡献的是民生幸福!认同就来挺一把
王牧笛
王牧笛:既然很多保险业大佬说我和老郎黑中国保险业,那我就立个贴!不管你(或好友亲朋)是被保险坑,还是从保险中得利,都可以在这里跟贴。凭良心留言,用事实说话![话筒]
Wing_王嘉颖
Wing_王嘉颖:请调查后拿出真实数据说话。如觉得是暴利,你可以加盟。如觉得是传销,你可以举报。从事保险业务的绝大多数代理人都是规规矩矩的,他们的生存状况真的很艰难,压力又大,又没有相关的福利保障。早出晚归,风雨无阻,经受指责,承受考核...而他们为百姓带去的保障你又真正知道多少
Dream-world冯
Dream-world冯:郎咸平称“买保险是最大的不保险”。这话我N年前就说了,现在说也没用,将来也不会用所作为,保险本身就是传销,金字塔式的传销,是经过所谓的正规手续批准的合法的传销,所以叫保险。反之就是嗤之以鼻的传销。
Excel2000
Excel2000:说保险是传销的人,可能是没文化的人。每个行业都不是完美无缺,你敢说哪家企业产品或者服务都是100%让您满意?不用脑子的郎咸平在乱弹琴。股市跌了,你怎么不嚷股市从业者也在搞传销啊,按照郎的逻辑,所有销售型的企业估计都是在搞传销?[汗]

保险缘何与传销挂钩

  • 从保监部门对外披露的信息来看,保险机构从事涉嫌传销活动,在其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中,职级设置简单,晋升通道短,考核只设晋升指标,缺乏维持指标,职级只升不降;晋升考核指标单一,除第一级晋升为第二级的考核指标为个人销售业绩外,其余职级的晋升考核指标都是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业务人员的销售业绩。
  • 另外,业务人员所有职级对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提取级差佣金,可以超越自身职级向高职级被增员人员计提培育佣金,计提代数多,而且佣金权益可以指定继承人延续控制,从而达到一些人员坐享巨额增员利益的目的。
  • “试用员工转正成为公司员工”也是传销组织常用的手法之一。保险公司规定试用业务员转正要在三个月内达到一定金额的FYB(首年度新契约的保费换算之后的业绩值),试用业务员按照当月的FYB的20%获得销售津贴,而起始年度佣金与销售津贴之间的差额部分则无偿交给公司,实际上等同于变相强制要求业务员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加入公司的条件。
  • 涉嫌传销的保险机构还会实施“变客户为业务员”的策略,即会宣传购买保险既获得保险保障,还可以获得佣金收入。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有的客户在其实并没有保险需求、保费支付能力和保险销售能力的情况下,盲目进入涉嫌传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将保险当做投机工具来获得高额回报。
  • 全国范围内影响比较大的案例就是“何丰案”和“民丰案”。琛德保险代理公司锦州分公司筹建负责人何丰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对应任何保险产品,只是单纯地通过半年期投资计划,高息吸收资金,还以享受团队利益为诱饵,吸引公众交钱购买保险卡加入公司后,不断增员。
  • 而杭州民丰保险代理公司则采取了将“权益证”与保险产品进行捆绑销售的手法,即代理人销售、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按一定比例获取股权凭证后,可在短期内兑换现金或在公司上市时兑换股票。该公司的营销员片面夸大“权益证”的预期收益,吸引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成为代理人,并以不等金额补贴诱使其代理人发展新的投保人。

代理制不是传销似传销

  • 保险代理制与传销相比,其实有着本质不同。至少保险所销售的产品是合法的,对社会更是有益的。但保险行业所折射出的疯狂“增员”和“自保件”,却与传销有着惊人相似的特征。据调查,在国家对传销重拳打击后,不少传销人员开始转行做直销,而不少做直销的人又转战进入了保险销售。
  • 惊人相似的组织结构
  • 传销最大的组织特征是多层级构成的金字塔形状的组织结构。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并明确规定多层次直销就是传销。也就是说多层次的直销,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传销。保险代理内部和传销组织架构都为金字塔形状的多层级关系:督导下面为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下面为业务主任,每个业务主任下面又有多个业务员和见习业务员。最关键的是,每一层级的人,都可以从自己的下属,包括下属的下属所带来的业务或者增员中,获得直接或间接的收益。这样的团队,如果销售的不是保险,而是质次价高的保健品,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足以让相关部门认定为是传销组织。
  • 基本一样的增员导向
  • 在传销组织中,每一个人都必须极力“拉人头”,因为只有发展下线才能给自己带来收益。所以“拉人头”成为传销经营的主要特征之一。如果把“拉人头”换成更加文雅的说法,也许保险代理制度的“增员”最是恰如其分。以做管理和做内勤的名义招聘进来后,除了简单的入司培训,基本上没有进行产品销售培训,只是不断的让我们去人才市场招聘人员。很多保险公司要求代理人上保单,以参加公司所谓的搬家荣誉宴时,这些没有经过正规产品培训的员工,只能无奈的把保单卖给了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朋友。而把产品销售给自己,恰恰又是传销的主要特征。
  • 惊人相似的利益分配
  •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各级代理人的利益分配与传销的这个特征有着惊人相似之处:经理可以从业务主任和业务员的销售及增员中获取不同利益;业务主任可以从业务员和见习业务员的销售及增员中获得类似利益;如果业务员增员达到一定数量,层级就可以上升到业务主任;而业务主任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层级也可以上升到业务经理。

营销员300万大军处境尴尬

  • 2012年10月8日中国保监会公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最为密切的内容,即保险营销员的待遇和保障问题。《意见》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逐步理顺与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保障营销员的合法权益。引导保险公司采取多种灵活形式,为营销员提供劳动者基本的法律身份、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与保险营销业务直接相关的考试、培训、保险单证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营销员转嫁公司正常业务活动所必需的经营成本。
  • 的确,营销员的归属感、薪酬及社会保障都是大问题。一位保险营销员坦言,“做了10年保险营销,感觉行业现在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危机状态,营销员缺乏积极性。尤其一些年轻的营销员,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干一天算一天,人心惶惶。增员难、高脱落,营销团队都快散架了。如果再不加快改革,等到好不容易建起来的团队真散了,想重新组建就难了。现在主要问题是,大家对福利不满意。”
  • 一位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表示:“保险业很讲究晨操时唱《感恩的心》,感谢引导自己来这行业的人,但很多人,尤其是没有挣到钱就离开的人,往往很恨带他入行的人。”他继续强调:“我们每到过节时都要请属下吃饭,其实,应该是属下请我们才对。我们当初辅导他们时付出那么多。但保险业属下恨经理、恨主管的很多。这样的制度(指代理制度)让双方都很受伤害。”

结语

  •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曾一语中的,“判断传销的标准,就是个人加入中介机构时是否要求购买产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保险和传销存在本质区别,传销产品含有虚假成分,而保险则是实实在在的商品,尽管目前的保险营销制度确实存在问题。
  • 坦率地讲,保险的销售确实有一点传销的影子,但本质上与传销不一样,因为饱受争议的佣金分配只是在销售一方,而对消费者所获得的保险产品没有任何影响。外界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评价,更多是对保险的不理解,这也正是目前很多问题与矛盾的根源之一。
  • 不管对与错,郎咸平的“惊呼”其实并不是孤声,只是很多有类似看法的人没有像他这样公开表达出来而已。因此,对于行业而言,确实需要从自身找出造成这种误解的根源,而现行营销员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