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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血拼 别让花样促销坑了你

  年底,商家开展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打折、降价、返现、送礼、赠券……种种促销手段花样翻新,让人应接不暇。

  但是,事实证明,多数打折促销并没有真正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要么通过虚标价格,再打折,赚取消费者更多的利润,要么让消费者买了一堆不必要的东西,整体成本一点儿没减少。业内人士提醒:对商家的促销规则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比如促销方式、规则、促销期限、参加活动的商品范围、具体数量等,特别要注意一些礼券、抵值券的限用方式和附加条件,有些商品或者活动还应该详细向营业员咨询。面对这样的促销诱惑时不能只看降价就草率决定:勤问多打听,才能不花冤枉钱。

  数据

  近几年,市场上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有所上升。今后,辽宁的各大商场如果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典型案例

  案例一:虚标原价 宰死你

  市民赵女士在沈阳市皇姑区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件品牌大衣,商场在打完7折后,赵女士付费1680元,而一天后赵某到另一家商场却发现同一商品原价才900元,原来是第一个商家以打折方式虚拟原价来吸引顾客。经过协商,商家为赵女士退赔。

  案例二:“买一送一”忽悠你

  市民王先生看到某商场的品牌皮鞋正在搞“买一送一”的促销,就挑选了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并付了钱,正当他想选“送”的皮鞋时,却被告知,“送”的是一双鞋垫。王先生找到商场理论,对方却振振有词地说,活动说的是“买一送一”,但是并没有说送的是什么,王先生在消费前应该主动问清楚才对。

  案例三:消费赠券 累死你

  有一些商家为招徕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等促销手法,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但是当你到商场一看,商品价格标的也非常巧妙,“199、299、399”,有时候顾客为了凑满100元,又不得不多消费一些,满商场找合适的商品,累得满头大汗。更有些赠券活动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人们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消费赠券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赠送的消费券规定使用期限。近四成商家赠券使用期限短,赠券消费不设找零等。有的商场开展“买300送200”赠券活动,每张赠券必须一次消费完,不设找零。

  案例四:赠品无三包 坑死你

  许多商场在做活动的时候,会通过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为诱饵,引诱顾客前来消费。而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或劣质品充当奖品赠送给顾客,同时还打出广告说,“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案例五:设解释权 憋死你

  无论是打折、降价还是返券、赠品,商家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字样。 当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店家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商店有最终解释权。不过,工商部门已经对此表态:最终解释权属于霸王条款,属无效条款。商家以此为挡箭牌,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是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协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消费警示

  年底节日愈近,商家打折促销的活动力度越大,喜欢逛街购物的消费者常常被“×折起售”、“买一赠一”、“满多少元立减多少元”、“满多少元换购什么”甚至“购多少返多少”等促销活动吸引,但实际购物之后才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参加活动。在返券的使用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券不能全场通用;或逾期作废等。更有一些不良商人利用低价促销吸引顾客,暗自提高商品原价、以次充好,进行骗销或出售假冒伪劣。

  消费者在遇到经营者低价促销时,切勿轻信、冲动、盲从,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货比三家,选购真正适合自己又货真价实的商品,应详细了解经营者促销规则,仔细查看赠与商品的质量。注意保留发票、三包凭证、服务承诺、宣传单等证据,方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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