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游客香港购物投诉增多 购物天堂慎避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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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10: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广闻 随着“个人游”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内地游客前往香港旅行、购物。但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也因此收到不断增多的内地游客投诉。 香港和内地在购物方面的差异引起了一些游客的疑惑和不满。就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
香港没“三包”服务 近期投诉热点主要涉及摄影和影音器材、通讯器材、金银首饰等商品的价格问题。在香港,同一件货品的售价在不同商店往往有很大的差别。内地游客通常在购买后发现,同类商品其他商店的价格更低廉,但要求退货却被告之不予接受。 陈黄穗就此解释说,香港是自由市场,大部分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商品的价格主要由卖方根据其进货渠道、竞争状况、经营成本和水平而决定。因此,不同商店出售同样的商品,售价可能有较大差别。另外,与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同,香港的《售卖货品条例》列明:出售后的货品只在“没有可销售的品质”时才可要求更换。因此,消费者不可在购物后因价格因素而改变主意希望换货或退货。 对此,陈女士提醒内地游客在购买商品之前,应先向品牌总代理(特约经销商)咨询指导价格,一般货品的实际零售价格约为总代理咨询指导价格的80%至85%。消费者可以拨打香港消委会的电话查询到各品牌总代理的电话,然后进行咨询,做到心中有数。 陈女士告诉记者,香港没有类似内地的《消费者保障法》,而是靠市场竞争迫使经营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据了解,香港的法律也没有对特定商品的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规定。关于产品的售后服务,经营者在卖这个产品的时候,会在合同上说明。但香港有非常严格的法令保障商品的安全,比如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化妆品无须担心含水银或其他致癌成分;所有黄金饰物都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如果出售成色不足的金饰是严重的刑事罪行。 水货行货要搞清 在香港的许多商店,商品都标明是水货或行货。但此“水货”并非内地俗称的“水货”。内地称为“水货”的多指“走私货”和“假冒伪劣”产品。陈黄穗介绍,在香港,有很多国际品牌由总代理售卖,俗称“行货”。但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这些商品被称为“水货”或者“平衡进口商品”。 在香港,水货品种甚至多于行货,售价一般也比较低。但应注意的是水货只能由出售的商店负责售后服务。若要购买行货,在付款前就须向店员要求并问清楚,请其在单据上列明你所购买的产品是由总代理负责售后的,从而享有应有的、良好的售后服务。 服务附加费名目多 陈黄穗提醒,内地游客在香港消费时还要注意各种服务附加费。比如,在海鲜酒家门外的海鲜档购买海鲜,然后入坐就餐。内地游客通常认为是按照标明的海鲜价格来付账的,但是结账的时候,会发现还要付“额外”的油料费。陈女士介绍,这是香港的惯例,消费者应提前问清楚。同时,香港大部分酒楼都会在食物的总额上再加收10%作为服务费,还会按顾客人数收取饮茶的费用。此外,酒楼的员工希望消费者再多给一点小费,消费者并非一定要满足他们的过分要求,但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水平酌情付费。 陈黄穗还特意指出,在香港酒店房间内打长途电话,除通话费外,往往还会加收驳线费或其他附加费用等。鉴于两地消费有众多的差别,陈黄穗建议,内地游客在遇到问题时致电香港消委会。通常来说,随旅行团购物的旅客所购物品如有质量问题投诉消委会,14天内可以退换或全额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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