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际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读者郑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在家门口的超市刷卡购物近一年了,但当他准备享受刷卡优惠时,活动却已经结束了。
家住良乡的郑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春天,他在家门口的华冠超市行宫分店看到很多
顾客在付款时,都在使用一种该超市的购物卡。于是,郑先生向收款人员咨询了使用该卡的优惠政策。收款人员向郑先生介绍说,使用购物卡买东西,超市会根据消费的数额,向顾客返消费额1%至3%不等的现金。郑先生认为不错,当时就办理了一张购物卡。从此以后,郑先生就经常在这家超市购物,希望能享受到购物卡的优惠。
今年元旦,郑先生再次到该超市购物时,突然想到2004年已经过去,自己用购物卡已近一年,该到了返钱的时候了。于是,他向收款员问及此事。令郑先生意外的是,收款员说2004年的返钱活动已经在11月底就结束了。郑先生对此感到不解。他认为,超市应事先通知顾客什么时候举办活动。
而华冠超市的有关人员表示,这项活动都是在每年的“十一”前后开始举行,活动期间,各分店都会贴出通知告诉顾客。华冠超市行宫分店的人员也说,他们贴过通知,也告诉过顾客。郑先生错过了去年的活动,只能今年10月份再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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