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产品全面复检 不合格产品仅在东北销售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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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7:04 北京晨报 | |||||||||
金龙鱼昨日紧急表态:不合格产品仅在东北的沈阳、大连等地销售过 厂内产品全面复检尚未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批次 晨报讯 金龙鱼、福临门、金象三名牌大豆色拉油抽检不合格的消息一经报道,便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昨日,金龙鱼的品牌管理公司——嘉里粮油公司紧急发表声明:已
嘉里粮油表示,此次,金龙鱼国内八家生产企业之一的营口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900毫升金龙鱼大豆色拉油,因酸价指标超标被卫生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抽检产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抽检地点为吉林省辽源市银杉超市,检测结果:酸价为0.5,超出国标0.3的标准。 嘉里粮油已查明了“被卫生部抽检判定酸价超标”产品的去向,此批次产品总量为1378箱,具体的销售地为东北的沈阳、大连等地,具体销售区域为:沈阳700箱、大连200箱、鞍山100箱、锦州10箱、铁岭150箱、葫芦岛20箱、哈尔滨150箱、加格达奇3箱、四平35箱。该产品批次并未销往全国其它省份。 他们同时表示:“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在没有查清事情的具体原因之前,嘉里粮油郑重决定,将尚留存于渠道、卖场等零售点以及被消费者购买的此批次产品全部回收。” 同时,嘉里粮油也拿出大豆油酸价的国家新标准试图说明:从抽检结果看,此批产品确实未达标。但从国家标准看,只要酸价在3.0以内,消费者就可以安全健康地食用。因此,酸价指标在0.5的食用植物油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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